文|潘玉毅
隨著普通話的普及,身邊講方言的人好像越來越少了。即使上了年紀的老人,日常交流時也總不自覺地撇幾句蹩腳的普通話,削減了方言的含量。
1987年出生的我對家鄉的方言懂的不多,而且因為不求甚解,許多自以為正確的詞句,其實打一開始就是錯的。盡管如此,每次冷不丁自腦海中跳出幾個方言詞匯,還是會沒來由地感到親切。這就是所謂“鄉音”的魅力吧。
我們家鄉的方言是很有意思的,有時候我甚至覺得它比普通話更形象。
比如“方言”這個詞本身就很有意思——家鄉人管“方言”叫“土話”。一方水土養一方人,每個地方的方言也帶著每個地方的泥土氣息,此為其一;土話的發音和傳播比不得普通話,只在有限的地方“流通”,此為其二。但這里的“土”不是自我貶低,而是一種自適的表達。
家鄉方言里有一個字叫“覅”,意為“不要”,發音短促干脆,如其詞義所表達的那般,簡潔明了。雖然“覅”與“不要”筆畫相同,但讀起來感覺更顯利落。
兩個字的詞語,比如“倒灶”,以人的關系作比,它與“倒霉”是近親。人活著,衣食住行這幾件事情每日必不可少,可是灶都倒了,還怎么埋鍋做飯呢?飯吃不成,只能餓肚皮,饑腸轆轆,不是倒霉是什么?
字數再多一些的,三字、四字、五字、六字詞語,有意思的更是數不勝數,如生頭陌腳、爹頭娘腳、橋頭老三、繡花枕頭爛草包……隨便舉幾例,無不讓人大呼鮮活生動。
比如“亂話三千”。胡言亂語三千言,可見一個人有多么離譜,典故里的“博士買驢,書券三紙,未有驢字”,大概也比不得其不著調吧。
比如“蛇洞鱉穴”。雖然沒有明說這個地方是何等模樣,但提到蛇和鱉藏身的地方,只要有點生活常識的人腦海里便會浮現出一個野草叢生、光線不佳的畫面。
再比如“小雨毛歡”。這里的“毛”是“毛”還是“冒”,我始終不大確定,但無論用“毛”還是用“冒”,都非常貼切。若是小雨毛歡,兼有雨的大小和形態;若是小雨冒歡,則添了幾分雨的歡快,連帶著人的心情也跟著變得好起來。
我最難忘的還數癢辣蜂毛(音)。這是舊時出沒于山里的一種蟲子,每年五六月份,楊梅樹上最是常見。
癢辣蜂毛的身子整體是黑色的,間或有一圈一圈的斑紋。此蟲通體長滿絨毛,細密如蜂針,不小心碰到,癢癢的,手一撓,火辣辣的。后聽專家說,辣是一種痛覺,我卻是從那時候就已知曉這一點了。
我想除了癢、辣、蜂、毛這四個樸素而通俗的字,再沒有哪個詞語能將這種蟲子給人的感覺描繪得如此立體。
藏在方言里的妙趣與智慧,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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