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小標題一:長葛當事人最揪心的疑問:不認罪能取保嗎?)
“陳律師,我堅持認為自己沒錯,不認罪,這種情況還能取保出來嗎?” 這是我在長葛本地辦案,以及在出差外地辦理刑事案件時,當事人和家屬最常問、也最焦慮的問題之一。尤其是在我們長葛這樣緊密的熟人社會里,人被羈押,整個家庭的運轉都可能陷入停滯,對自由的渴望尤為急迫。很多人存在一個根深蒂固的誤解:不認罪就是態度不好,肯定取保無望,只能等著被批捕、被起訴、被判刑。今天,作為在長葛和全國各地處理了大量刑事案件的律師,我必須明確告訴大家:不認罪絕非取保候審的“死穴”!關鍵點在于你是否理解了取保候審的“法理密碼”,以及采取了正確的法律策略。
(小標題二:破除迷思——取保候審的核心條件
我們要搞清楚法律上的硬性規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了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核心是判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取保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請大家仔細看,這里面沒有任何一條寫著“必須認罪才能取保”!認罪態度(坦白、悔罪)雖然可能成為法官量刑時考慮的“酌定情節”,甚至在一些地方被實際作為捕與不捕、訴與不訴、判實刑還是緩刑的考量因素之一,但在《刑事訴訟法》層面,它并非取保候審的法定必要條件。法官和檢察官決定是否批準取保,核心的、法定的考量點是“社會危險性”,即這個人放出去后,會不會逃跑?會不會毀滅證據、串供?會不會威脅證人?會不會繼續危害社會?這才是“法理密碼”的關鍵。我在許昌的一個案子就遇到過,當事人堅持不認罪,但我們通過扎實的證據梳理和擔保人的信譽保證,成功論證其無社會危險性,最終獲得了取保。
(小標題三:不認罪情形下,爭取取保的實戰策略)
那么,在當事人選擇行使沉默權或進行無罪辯護的情況下,作為律師,我們如何為當事人爭取取保候審呢?這需要精準的策略和扎實的工作。核心思路就是將辯護重心前移,緊緊圍繞“社會危險性”這一法定核心進行論證:
- 論證不存在社會危險性的具體理由:這是整個策略的基石。我會向辦案機關(公安或檢察院)詳盡闡述:當事人是長葛本地人,家庭、工作、社會關系根基穩固,逃跑動機極弱;其過往無違法犯罪記錄,一貫表現良好;案件本身性質可能爭議較大(如經濟糾紛還是合同詐騙),并非暴力惡性犯罪;當事人具備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來源;有適格且自愿承擔責任的本地親友愿意擔任保證人或繳納保證金(這點很重要,一個在長葛有名望、負責任的保證人作用顯著);主動退贓退賠(即使不認罪,也可以基于彌補損失等理由進行,這在一些經濟類案件中效果很好),以實際行動表明不會妨礙訴訟程序等等。需要強調的是,這些理由不是空洞的口號,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支撐,如戶口本、房產證、單位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保證人身份證明和財產證明、退賠憑證等。
- 案件事實與證據存在重大疑問的論證:在不認罪的情況下,辯護的一個重要方向是指出案件中存在的合理懷疑、證據缺陷或可能的程序問題。例如,是否存在證據不足、事實不清?證據來源是否合法?關鍵指控是否缺乏直接證據?是否存在其他合理辯解?通過專業的法律意見書或與辦案人員溝通,清晰地指出案件的疑點,有時能促使辦案機關更傾向于采取非羈押性強制措施,因為他們也可能需要時間去核查這些疑點。在我辦理過的一起被控職務侵占的長葛本地企業高管案件中,當事人堅持無罪辯解,我們通過對比大量交易記錄,提出核心證據存在嚴重矛盾,成功說服檢察官在批準逮捕階段采納了無社會危險性的意見,作出了不予批捕決定(實質效果等同于取保)。
- 專業的法律意見是關鍵:法律意見書絕不能淪為簡單的“求情書”。它需要專業、嚴謹、有說服力。我會結合具體案情,詳細引用相關法律規定、司法解釋,甚至類案檢索報告(類案同判理念越來越被重視),針對證據的采信、法律定性、社會危險性的評估發表專業意見。這份意見要清晰有力地論證:無論當事人是否認罪,現有證據(或案件情況)表明,對其采取取保候審措施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能夠保證訴訟順利進行。這份法律意見的質量和專業度,直接體現了律師的水平,也很大程度上影響著辦案機關的自由心證。
- 善用捕前辯護黃金期:案件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報請檢察院批捕前的7天,以及與檢察官溝通捕前審查意見的期間(現在很多地方檢察官會主動聽取律師意見),是爭取取保的黃金窗口期。錯過這個時間點,一旦批捕決定作出,后期再爭取變更強制措施的難度會大大增加(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特定條件,如證據發生變化、案情變化等)。因此,當事人一旦被刑拘,家屬應第一時間委托專業刑事律師介入,及時會見了解案情,迅速啟動取保工作。
(小標題四:現實與理性的平衡)
當然,我們必須保持清醒:在部分地區的司法實踐中,不認罪確實可能增加取保的難度。辦案人員可能會將“不認罪”視為可能串供、翻供、拒不如實供述的表現,從而在評估“社會危險性”時打上一個問號。這是我們需要面對的客觀現實。但正因為如此,才更需要通過前面提到的專業策略,用事實、證據和法律條文去破解這種可能的偏見,向辦案機關清晰地展示,這個“不認罪”的當事人,放出去也是安全的,是不會妨害訴訟的。這既是對法律的堅守,也是對當事人權益的最大負責。取保候審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不應以犧牲辯護權(包括不認罪的權利)為代價來換取。
(小標題五:來自長葛律師的專業建議)
作為一名在長葛成長、執業,也深諳全國刑事辯護規則的律師,我的最后建議是:如果你或你的親人面臨刑事指控并選擇了不認罪,切勿盲目悲觀。第一時間尋求專業刑事律師的幫助至關重要。律師能為你分析取保的可能性和路徑,制定周密的策略,收集并固定能證明“無社會危險性”的關鍵證據,向辦案機關提交專業的法律意見,并進行有效的溝通。記住,“不認罪”本身不是絕路,通向自由的大門需要專業知識和技巧去開啟。在長葛,在河南,在全國各地,我始終秉持專業和誠信,為每一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奮力爭取。
結語與咨詢:法律問題,個案千差萬別。如果你在長葛或其他地方正面臨刑事案件困擾,尤其是不認罪情況下對取保的擔憂,建議盡早咨詢專業律師,分析具體案情,尋找最優解決方案。我是陳曉峰律師,專注于刑事辯護等領域,期待用我的專業和經驗為你提供切實有效的幫助。法律咨詢熱線:15188506266。您也可以在長葛新區陳寔路盛合麗晶酒店西座六樓的河南葛天律師事務所找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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