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與吐蕃在中宗時期的和親,是由吐蕃主動提出,也是武則天在位時遺留的政治承諾。
長安三年(703),即在中宗復(fù)唐前兩年,吐蕃侵唐失利,派使者入唐求和并求婚,得到武則天的應(yīng)許。
但當(dāng)時武則天僅同意許婚,并未確定和親人選。
中宗復(fù)位時,吐蕃內(nèi)亂不止,先后發(fā)生器弩悉弄贊普誅殺權(quán)臣論欽陵家族和贊普死于平定屬國叛亂軍中等事變,國內(nèi)政局動蕩不安。
那么,唐中宗選擇誰去和親呢?今天,不妨就讓我們一塊來掰扯掰扯這被選中的“苦命女子”背后的故事。
據(jù)《資治通鑒》記載:(景龍元年三月)庚子,吐蕃遣其大臣悉薫熱入貢。夏,四月,辛巳,以上所養(yǎng)雍王守禮女金城公主妻吐蕃贊普。
為什么中宗要選擇金城公主和親吐蕃呢?從血緣關(guān)系上來看,金城公主是中宗的二兄李賢的孫女,也是中宗的侄孫女。
中宗之所以選擇自己哥哥李賢的孫女金城公主作為和親對象,是因為在自己的直系后裔中,女兒一輩年齡已大,即使是最小的女兒安樂公主也已結(jié)婚,并且活躍在中樞的政治舞臺上,不可能遠嫁給吐蕃的贊普。
中宗自己有無孫女可供和親選擇呢?中宗有四個兒子:長子李重潤為祖母武則天杖殺,年僅十八歲,死后方冥婚,自無子女。
二子李重福為中宗和韋皇后不喜,貶為外官,不準(zhǔn)回歸京都。
三子李重俊在中宗復(fù)位后立為皇太子,但因不是韋后親生而頗受猜忌,并在神龍三年(707)因發(fā)動宮廷政變失敗而被殺;四子李重茂在中宗復(fù)位時年僅七八歲。
顯然,李重潤和李重茂無子女,而李重福和李重俊的子女情況失載,但即便有女兒,也不可能被選作和親的對象。
可見,中宗四子均無女兒可供和親,由于武則天時期對李唐皇族的清洗,遠支宗室早已凋零。而中宗的長兄李弘和二兄李賢都為母親武則天所殺,長兄無子,二兄在中宗復(fù)位時僅存守禮一子,四弟李旦這時處于中宗的政治對立面,中宗復(fù)位后在宗室子女中和親對象的選擇面很小。
金城公主不僅是中宗二兄李賢的孫女,而且是唐中宗的養(yǎng)女。《舊唐書》載,“中宗以所養(yǎng)雍王守禮女為金城公主”。
中宗在吐蕃和親制書中亦稱,金城公主為“朕之少女,長自宮闈,言適遠方,豈不鐘念”。
蘇颋《奉和送金城公主適西蕃應(yīng)制》詩云“帝女出天津,和戎轉(zhuǎn)罽輪”,也以“帝女”身份稱呼金城公主。
所以,中宗在為金城公主送行時才會在吐蕃使者面前失態(tài)流淚,“命吐蕃使進前,諭以公主孩幼,割慈遠嫁之旨,上悲泣歔欷久之”。
顯然,中宗對自己的養(yǎng)女十分寵愛,中宗有八個女兒,最寵愛也最著名的是幼女安樂公主。
《舊唐書》載:安樂最幼,生于房州,帝自脫衣裹之,遂名曰裹兒,特寵異焉……安樂恃寵驕恣,賣官鬻獄,勢傾朝廷,常自草制敕,掩其文而請帝書焉,帝笑而從之,竟不省視。又請自立為皇太女,帝雖不從,亦不加譴。
既然有這樣一個寵溺的幼女,為什么還要收養(yǎng)一個更年幼的女兒呢?
中宗于武后光宅元年(684)被廢為廬陵王,先后遷居于均州、房州等地。
圣歷元年(698)召還洛陽,復(fù)立為皇太子。所以,金城公主應(yīng)該是在圣歷元年回到洛陽以后被中宗收養(yǎng)的。
如果景龍四年(710)金城公主出嫁吐蕃時為15歲,那么她被收養(yǎng)時可能還不到5歲。
中宗把二兄李賢的孫女作為自己的養(yǎng)女,應(yīng)是對二兄李賢的感情寄托,但金城公主本人的條件也是中宗收養(yǎng)她的重要原因。
按沈佺期《冊金城公主文》說,金城公主“幼而敏惠,性實柔明,徽藝日新,令容天假”,即既聰明伶俐,又容貌美麗,富有才能,性格亦讓人喜愛。
這一描述或有溢美之處,但能讓中宗流涕不舍,實際情況應(yīng)不會相差太多。
《舊唐書》與《資治通鑒》均載,中宗確定以金城公主出嫁吐蕃贊普是在景龍元年(707)四月。
但按《唐會要》載,在神龍二年(706)閏正月為金城公主開府時,即因她將與吐蕃和親而在府中特置司馬官職,可見以金城公主和親吐蕃的確定時間應(yīng)在神龍二年(706)初。
以金城公主和親,還因為在近親中,中宗只能在其二兄的后代中選擇和親對象。
中宗的胞弟李旦,由于在中宗被幽囚房州期間曾做過皇帝和皇嗣,在“五王政變”中又起過很大作用,實際上成為對中宗皇位的潛在威脅者,故中宗對他顧忌很深。
與吐蕃的和親成敗,與中宗的政治權(quán)威緊密關(guān)聯(lián),因此中宗不可能選擇李旦的后代女性作為和親對象。
但由于中宗二兄李賢僅存一子守禮,而守禮的子女雖有60多人,是李氏皇族中適宜和親的僅存血脈。
但家風(fēng)不好,尤其是“女負貞稱”,不符合承擔(dān)和親使命的要求,所以中宗未在李守禮的其他孫女中選擇和親對象。
但中宗選擇自己寵愛的養(yǎng)女金城公主和親吐蕃,更深層次的原因,可能是金城公主卷入了與中宗自己親女安樂等公主相關(guān)的宮廷權(quán)力競爭之中,最終成為以遠嫁吐蕃為歸宿的出局者。
在金城公主之前,和親西突厥的南陽公主、和親吐谷渾的弘化公主以及和親吐蕃的文成公主,均未在出嫁前開府;在金城公主之后,也僅有肅宗女寧國公主、德宗女咸安公主和憲宗女太和公主,先后在出嫁回紇可汗前曾經(jīng)開府。
唐代的開府公主,除金城外,均為皇帝親女,而神龍二年(706)安樂等公主開府,主要是韋皇后之意。
《舊唐書》載:(韋)后方優(yōu)寵親屬,內(nèi)外封拜,遍列清要。又欲寵樹安樂公主,乃制公主開府,置官屬。
但中宗卻在公主開府的敕書中增加了金城公主的名字,雖然宣稱金城公主開府是為了與吐蕃和親,實際上也公開表示了自己對她的寵愛。
此時離金城公主離開長安去吐蕃還有整整四年時間,這為金城公主通過開府在宮廷中建立一定的勢力提供了時間與機會。
金城公主有中宗的寵愛和自己的公主府,不可避免地會與依靠韋皇后寵愛、驕橫于朝堂的安樂公主和長寧公主等人出現(xiàn)競爭局面。
金城公主年齡雖在中宗諸女中最小,但政治智慧頗高,性格堅強。
她在開元年間多次與唐玄宗書信往來,向唐廷請求給予儒家經(jīng)典,以提升吐蕃漢文化水平,
參與唐蕃赤嶺定界,減少邊境沖突,甚至在吐蕃進攻唐屬國小勃律時,欲出走他國以表示反對,等等事例,就可見一斑。
所以,中宗讓金城公主與安樂公主、長寧公主等同時開府,不可避免地增加了養(yǎng)女與親女之間的矛盾。
金城公主是中宗養(yǎng)女,韋皇后即是其養(yǎng)母。
金城公主與宜城、長寧、安樂公主名義上也應(yīng)是姐妹關(guān)系,但在她離開長安遠嫁時,不僅韋皇后和安樂公主,而且與她同時開府的諸公主,均未有所表示,更未參加送行,可見她們之間關(guān)系冷漠。
所以,中宗讓自己鐘愛的養(yǎng)女遠嫁吐蕃并親自送行,可能也是為了緩解后宮矛盾的不得已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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