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流】
近日,原調查記者劉虎狀告國社退休記者湯計名譽侵權的上訴案,使媒體界再一次關注這兩位前媒體人之間的官司。劉虎PK 湯計的多起法律糾紛,把官司從內蒙古呼和浩特打到重慶市,難解難分。兩人打官司的緣起,在于劉虎被湯計扣上了“網絡惡勢力”帽子。
2025年6月5日下午,劉虎訴湯計名譽侵權案二審是兩人之間最新的官司。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這起訴訟,源于2年前的一場網絡風波。那年年初,網絡文章《劉虎網絡惡勢力已成社會黑惡團伙代言人》仿佛一枚炸彈激起輿論場的狂瀾,把前知名調查記者劉虎推上爭議焦點。隨后,劉虎狀告污名化文章的發布者及前國社著名記者湯計等多名刻意高頻轉發者,發起了三樁民事訴訟。但是,歷經近兩年審理后的2025年3月,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判決這三起官司的被告免責,邏輯均包括“劉虎作為受到社會輿論關注的公眾人物,其較社會上的一般人應當有更大的容忍度”等。
于是,劉虎不服一審判決,快速向重慶市一中院上訴。
劉虎不甘遭湯計侵犯名譽權而維權一事,令雄韜客不由得回憶,37年前轟動全國的《人民日報》錯誤報道侵犯名譽權而道歉賠償的官司。1988年新疆喀什市建管局工會女干部奚弘,告贏了《人民日報》及其兩記者曾坤和史林杰。這起名譽侵權案,成為中國新聞侵權史上的標志性案例。此一官司,使國人明白新聞媒體必須恪守真實報道原則,不得虛假或錯誤報道,否則違背傳媒職責。
話說《人民日報》當年惹上道歉官司,非同小可。堂堂第一央媒栽了個跟頭,貽笑大方。
那時候,新疆喀什市建管局工會女干部奚弘秉性耿直,敢于揭發建筑行業的不正之風,令人側目相看,從而遭抹黑,被貼上“告狀專業戶”“怠工”標簽。接下來,她沒想到會遭遇挫折,意外受到第一大央媒侵犯名譽權的報道。1988年7月20日,人民日報第4版“社會一角”欄目刊登了兩名記者曾坤和史林杰合作的報道《新疆喀什建管局領導軟弱無能,奚弘怠工亂告狀成特殊公民》,讓奚弘的名聲一敗涂地。首席央媒發批評性報道,可了不得,奚弘攤上了大事。很快,這篇人報文章不但被全國多家媒體迅速轉載,而且造成奚弘被單位開除干部編制,成了被體制拋棄的人。
然而,奚弘并不軟弱,盡管吃了人民日報社的啞巴虧,并不服氣。經過多次上訪,她終于在1989年3月把《人民日報》和兩名記者曾坤和史林杰告上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對方侵犯名譽權。起初,人民日報社一直拒絕應訴。拖到1992年,待法院發出傳票,人民日報社及其兩個記者才不得不上堂。
到1992年8月,朝陽區法院正式立案??傊珊氩皇侨跖?,堅決不背黑鍋,哪怕對方是《人民日報》。她堅定打官司正名,絕不讓清譽被強橫者篡改。
該案審理,居然展開“馬拉松”。人民日報社,派記者王彪旁聽。他旁聽后并不袒護自家報社,感到報社確實欺負人。據了解,王彪記者認為,這起官司至少具有法律意義和社會意義:(1)它讓小人物可以依法挑戰國家級媒體的權威;(2)它讓新聞界明白,報道必須真實、用詞必須慎重,不能濫用公權話語去壓制小人物。
直到1997年1月2日,最終調解結案?!度嗣袢請蟆饭_致歉,并賠償奚弘20萬元精神及經濟損失。從此,奚弘和《人民日報》對簿公堂并獲道歉賠償一案成為中國新聞史的標志性侵權案例。
實際上,名譽權官司關涉公民人格尊嚴不受侵害。一旦受侵害,公民必須勇于維權。
以前,劉虎記者采訪“大理滅門案”蒙冤者張滿
回到正題,言歸正傳。
劉虎PK 湯計的二審官司的源頭,始于2023年2月9日,微信公眾號“牛舌評說”,發布了一篇署名“鐘國信”的原創文章《劉虎網絡黑惡勢力已成社會黑惡團伙代言人》。文章開門見山,聲稱:“以劉虎、張某云、巫某姣等人為骨干的網絡暴力團伙,利用其在微博、微信公眾號及個別商業網站‘結成’的新媒體矩陣,先后多次為被警方打掉的黑惡團伙鳴冤叫屈,在網絡上制造輿情……企圖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 文章展示了劉虎曾報道過的數起涉黑涉惡案件,包括內蒙古李某軍案、四川綿陽曾某斌案等,斷言劉虎“與被打掉的涉黑涉惡團伙余孽勾結,為黑惡團伙鳴冤叫屈”。此文甚至宣稱,劉虎團伙已經發展成為了一個“網絡惡勢力團伙”。
這篇毫無證據佐證的文章,充斥“網絡暴力團伙”“網絡惡勢力團伙”“挑釁辦案機關”“公然為這些涉黑涉惡團伙翻案”等偏激的措辭。概之,作者使用極具沖擊力和定性化的文字,負面描繪劉虎,猶如現代版“網絡大字報”。
該篇公號文一發布,便被迅速傳播。最具影響力的傳播者之一,就是本起官司的核心被告——新華社內蒙古分社退休記者湯計。
劉虎,曾是我國著名的調查記者,以鋒利的調查報道聞名國內。在傳媒生涯,他以前實名舉報過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等多名高官,監督促進了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家慧、湖南省郴州市紀委書記李超等落馬,推動了甘肅白銀連環殺人案等重特大案件的偵破進程,以及為河南王玉虎、高炎龍、云南張滿等殺人冤案平反出力,稱得上調查記者群體的佼佼者。
其實,湯計和劉虎結怨,始于劉虎在其公眾號上發表了兩篇文章,即《新華社記者幫山西商人“平事”受贈250多平洋房》和《新華社退休記者湯計收20萬元替人發“內參”,文章沒寫錢也不退》。文章提供了足以立案調查的可靠線索,相關部門本該展開調查,可惜沒有。
其實,在劉虎之前,《財經》雜志資深編輯李廷楨發公號文予以曝光湯計。湯計起訴李廷楨,卻被法院駁回。
隨后,湯計在內蒙古呼和浩特起訴劉虎。對此,澎湃新聞等媒體連續報道,雄韜客亦撰文披露。接下來,劉虎在重慶市起訴湯計等三人。事到如今,劉虎向重慶一中院上訴,結果如何?既然奚弘28年前都能得到《人民日報》道歉賠償,劉虎上訴能夠告贏湯計嗎?對審理進展,人們有待于深入觀察。
劉虎PK 湯計 鬧出的法律糾葛,迄今難解難分。二人此起彼伏的官司,何日方能辯出是非曲折?公眾,不妨拭目以待。
“雄韜視線”聯系方式:
houger155@sohu.com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