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親朋好友、鄰居之間互相幫幫忙
委托辦點事是比較常見的
如,幫忙接收快遞、幫忙喂養小寵物、
幫忙轉交、運送東西等等.....
在委托過程中尤其是無償委托時
發生事故造成委托人受損時
或受托人、第三人受損時
責任應該由誰承擔?
基本案情
林某與陳某、謝某系多年好友。2023年6月26日,林某委托陳某將其貸款資金20萬元轉給謝某。因謝某個人尚欠陳某15萬元,陳某在收到20萬元款項后,只轉給謝某5萬元,擅自將剩余15萬元留下轉給其丈夫陳某甲,致使謝某未全額收到林某20萬元貸款資金,林某向陳某追討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同意林某的委托,將20萬元貸款資金轉給謝某,陳某應按照其指示處理委托事項,向謝某如數轉賬,而陳某卻將其中的15萬元轉給陳某甲,明顯存在過錯,故林某有權請求返還款項并賠償損失。
法院遂依法判決陳某返還15萬元款項及賠償林某利息損失和律師費損失。判決后,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案件已生效。
何為“無償委托”?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同意為委托人處理事務,委托人同意受托人處理該事務的合同,分為有償委托和無償委托。而無償委托的核心特征在于受托人提供勞務或服務不收取報酬。簡單說,就是你(委托人)請別人(受托人)免費幫你辦件事,對方也答應了,這就是一份“無償委托合同”。
委托雙方要注意什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無償”不等于“沒責任”,雖然不收錢,但法律對雙方還是有基本的要求的,主要是為了避免好心辦壞事引發糾紛。
找人幫忙的你(委托人)要注意
1.說清楚要幫什么忙:將要辦的事情說具體,告訴對方必要的權限(如代簽字、代收款等),并提供必要信息。
2.報銷必要費用:雖然不用給付報酬,但是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等),委托人需要予以承擔。
3.謹慎選擇受托人:無償委托更依賴于受托人的責任心,所以選擇值得信賴的人至關重要。
幫忙的你(受托人)要注意
1.責任有邊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條中規定:“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所以無償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在故意和重大過失(嚴重疏忽,連最基本的小心都沒做到)的情況下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2.盡量自己干:既然答應了幫忙,最好親自做事,別隨便轉手給張三李四王五,如果真要轉手,必須經對方同意!否則轉手的人出了問題,自己是要負責的。
3.該告知要告知:事情辦完后,應當及時向拜托你辦事的人告知一下事務的處理情況和結果,若是發生了突發情況,也要及時匯報,讓人心中有數。
造成損失應該由誰承擔責任?
1.若造成委托人受損:在無償委托中,受托人僅對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委托人損失時承擔責任。
2.若造成受托人受損:委托人應賠償受托人處理事務中非自身過錯導致的損失,除非該損失是由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的。
3.若造成第三人受損:若在處理委托事務過程中造成第三人受傷(如幫人搬運家具時被掉落物砸傷路人),委托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受托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第三人損害的,委托人在賠償后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全部或者部分向受托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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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來源:審管辦 林澤偉
本期編輯:融媒體工作室 唐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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