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動上海首批運用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擔工具,支持私募股權機構發行科創債券”,這是“2025陸家嘴論壇”開幕式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在宣布“上海‘先行先試’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創新”這項金融政策時,提到的一條內容。
“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擔工具”可能是什么形式?又將如何影響科創債的風險敞口?中誠信國際相關專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NBD),這一工具可能通過擔保增信、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等方式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增信支持。
他們指出,風險分擔工具有助于縮小債券風險敞口、對債券形成一定程度的信用支撐,但更為復雜的增信結構也對信用分析提出了挑戰。
就在上個月,科創債迎來新政。中國人民銀行與證監會聯合發布《關于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有關事宜的公告》(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監會公告〔2025〕8號),從豐富科技創新債券產品體系和完善科技創新債券配套支持機制等方面,對支持科技創新債券發行提出若干舉措。
在配套支持機制中,“完善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散分擔機制”成為其中之一。“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和專業信用增進機構、擔保機構等可根據自身風險定價能力和管理水平,通過開展信用保護工具、信用風險緩釋憑證、信用違約互換合約、擔保等業務,支持科技創新債券發行和投資交易。”
潘功勝在今年3月的一場記者會中也提到,完善科技創新債券發行交易的制度安排,創新風險分擔機制,降低發行成本,引導債券資金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投向科技創新領域。
“科創債風險分擔工具”可能是什么形式?為什么上海先行?
NBD: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擔工具可能是什么形式?該工具的推出將如何影響科創企業的融資生態?
中誠信國際研究院院長袁海霞: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擔工具運作機制可能會類似于2018年推出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通過擔保增信、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等方式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增信支持,不排除此次工具類型會更加豐富、覆蓋范圍更廣。
具體而言,風險分擔工具支持科創企業融資或存在以下方式:一是發揮各層次融資擔保協同作用。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有望進一步推進,通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模式,加強央地合作增信,政府、政策性擔保機構、市場化擔保機構以共擔的方式合作,為科創債券提供增信措施,明確各自分擔比例,共同承擔債券的違約損失風險,推動形成多層次的風險分散架構,降低單一機構的風險敞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可能會加大擔保供給、商業性擔保機構發揮輔助補充作用,區域內或跨區域的融資擔保機構可考慮進行聯合擔保。同時可能引導擔保機構對不同風險水平、不同資質的主體實施差異化的擔保費率,推動降低擔保成本。這也有利于提高債券投資者的認可度,增強市場信心,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
二是加大信用風險衍生品應用。借鑒以往的經驗,可能會進一步推廣信用風險緩釋憑證工具,鼓勵私募股權投資機構應用信用保護工具、信用風險緩釋憑證、信用違約互換合約等對科創債的信用風險進行分擔,投資者在購買科創債時可同時購買風險緩釋憑證,降低投資風險。信用風險緩釋憑證工具已發展多年,有進一步加大運用的空間。后續可能鼓勵金融機構根據市場需求和科創企業風險特征,對風險緩釋工具進行創新,為投資者提供更多元的風險對沖工具。
三是鼓勵地方設立風險補償基金。可能會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設立風險補償基金,由地方政府主導、吸引社會資本共擔,聚焦本地發行人,為科技創新債券提供貼息、擔保等支持。地方基金可與擔保機構合作,對科創債違約損失進行補償,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適用差異化的補償比例,以豐富區域的配套增信機制,推動形成政策合力。也需注意,這種方式對地方財力有一定依賴度,在經濟、財政實力較強地區落地的概率較高。
綜合來看,考慮到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在債券市場中活躍度有待提升,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擔工具的推出,一方面為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等發行人債券發行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于幫助企業獲得融資機會,拓展融資渠道,提升債券市場的接受度、關注度,提高融資的便利性和可得性。同時也有利于分擔企業在違約情形下的損失賠償責任,降低債務負擔。
另一方面,科創企業存在高成長、高風險特征,股權投資機構轉投后也面臨一定信用風險,擔保工具有助于風險緩釋,保護投資者權益,引入更多社會資本參與科創債投資,推動科創債市場規模擴大。
此外,鼓勵上海首批運用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擔工具,有利于促進上海利用區域內金融資源和發展經驗,以股權投資機構等發行人為切入點,探索優化風險分擔工具的運作機制,積累創新經驗并形成示范效應,帶動周邊地區乃至全國范圍內科創金融生態的優化,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
有助于縮小債券風險敞口,但復雜的增信結構也對信用分析提出挑戰
NBD: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擔工具的創設,會對信用評級公司在相關債券評級業務中的風險評估和定價產生怎樣的影響?評級公司需要做出哪些調整來適應這一變化?
中誠信國際評級技術總監王娟:“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擔工具”這一創新政策或可能通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市場化增信機構三方共同擔保等方式,分擔債券違約風險,降低債券違約損失,以增強科技創新領域的投融資能力,促進國內科創債市場發展。
從信用評級的角度,這一風險分擔機制有助于明確債券的信用增進方以及各方所承擔的比例,對于準確判斷債券的信用風險有一定幫助。由等效于中央政府信用的央行資金提供部分擔保,也有助于縮小債券風險敞口、對債券形成一定程度的信用支撐,可能起到提升信用等級的作用。但與此同時,此類債券更為復雜的增信結構也對信用分析提出了挑戰,對于信用評級機構的專業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中誠信國際為例,對于新創設的風險分擔工具,也就是多方提供保證的情況,我們的評級方法體系方法明確了具體考量因素,需要結合各方承擔的責任、保證覆蓋比例、協議安排等因素進行具體分析。
NBD:潘功勝特別提到“支持私募股權機構發行科創債券”。請問從信用評級的角度來看,相較于傳統發債企業,科技型企業和私募股權機構各有什么特點?
中誠信國際董事總經理、企業評級總監劉洋:針對科技型企業而言,資產構成方面,輕資產型科技企業主要以軟件及信息服務為主,核心資產為知識產權、專利及數據資源等無形資產,固定資產占比較低;但半導體制造、新能源及生物醫藥等為重資產型科技企業,其設備、廠房等固定資產占比較高。
基于科技型企業的特性,我們創新推出《中誠信國際科技創新企業評級方法與模型》衡量其信用風險,引入“科技創新競爭力”這一關鍵指標,主要從企業的科技創新價值、科技創新能力與經營實力等因素對企業進行綜合評估。以經營實力因素為例,考慮到科技企業相較一般工商企業往往具備更強的業績成長性,除競爭實力和資本實力之外,我們還將企業的成長質量納入考量。
針對私募股權投資機構而言,資產構成方面,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內涵范圍較廣,可大致分為出資人和管理人兩類,前者一般股東背景較強、資金實力雄厚、資產規模較大且以股權投資為主,而投資管理能力較弱、市場化程度偏低;后者通常資金實力較弱、資產規模較小、以市場化募資為投資資金來源、投資管理能力很強、市場化程度較高。
但近年來出資人與管理人的界限逐漸模糊,越來越多的產業資本和國有資本注重強化自身投資管理能力并進行主動管理,隨著管理人的頭部化,也有大量管理人憑借歷史積累,開始扮演出資人的角色,二者呈現融合的特點。
盈利表現方面,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收益來源于基金管理費收入和超額收益分成、在投或退出項目的投資收益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其中,基金管理費收入主要受在管基金實繳規模影響,相對穩定;其他收益受股權投資活動周期長、容易受到資本市場行情變動影響而波動較大,此外也會受到企業業務模式、記賬方式及公允價值計量方式等影響。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