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檢第十評議組深入昆明市、曲靖市、西雙版納州等地,開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為云南檢察公訴能力建設“把脈問診”。
此次評議活動精心選取6起典型案件,全面覆蓋普通刑事犯罪、重大刑事犯罪、經濟犯罪、毒品犯罪及未成年人檢察等領域。其中5起案件作為評議庭,庭審后即刻開展“一案一評”;1起為推門庭。復雜多元的案件類型,成為檢驗云南檢察公訴實戰能力的“試金石”。
在普通刑事犯罪領域,昆明市呈貢區檢察院辦理了肖某某故意傷害案。面對正當防衛與故意傷害的界限爭議,公訴人借助多媒體示證系統,進行嚴謹的法理分析,以清晰的證據鏈有力駁斥辯護人觀點,精準界定犯罪性質。
重大刑事犯罪方面,曲靖市檢察院審理的梁某某搶劫案系陳年命案,被告人零口供為案件辦理增添難度。公訴人運用多媒體示證,通過精準舉證、嚴密辯論,層層剝開案件迷霧,成功指控犯罪;在西雙版納州檢察院辦理的巖某某故意殺人案庭審中,針對罪名定性與自首情節的爭議焦點,公訴人憑借扎實的專業功底,精準質證、據理力爭,展現過硬公訴能力。
在經濟犯罪案件中,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辦理的喻某職務侵占案里,面對辯護人對罪名定性的質疑,公訴人從資金流向、占有意圖等關鍵角度切入,抽絲剝繭、嚴密論證,明確犯罪本質。在未成年人檢察領域,曲靖市會澤縣檢察院辦理的張某某故意殺人(未遂)案中,公訴人將原指控的故意傷害罪精準糾正為故意殺人罪(未遂),以完整證據體系有力指控犯罪,彰顯司法機關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堅決態度。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辦理的楊某某等3人販賣毒品、洗錢案庭審現場,面對當庭翻供、拒不認罪的被告人,公訴人憑借扎實的證據體系和沉穩的應變能力從容應對,有力維護司法權威。
庭審結束后,最高檢第十評議組對公訴人的專業素養給予充分肯定。圍繞庭前準備、法庭訊問、舉證質證、法律文書等環節,評議組進行深度點評,針對證據審查判斷運用、公訴能力提升、刑事指控體系構建等提出具體建議,強調要持續深化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落實,加強典型案例經驗推廣。
記者 張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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