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咸陽市秦都區富怡花園小區有多位市民反映,該小區物業公司存在亂收費現象,小區夏季集中供冷費長期高于周邊其他小區,且無法提供收費依據。
富怡花園小區東南門口
居民反映:供冷費“太貴用不起”,收費依據存疑
6月17日,西西新聞記者進行了實地走訪,發現富怡花園小區位于咸陽市秦都區中華西路與柳倉街十字西北角。
小區居民宋女士對記者說,該小區的夏季集中供冷費為4.7元/㎡/月,不使用的話需要繳納30%的基礎費用,該收費標準已執行多年。居民郭先生表示,這一價格明顯高于附近小區,比如云鏡天澄小區收費3元/㎡/月,國潤城小區收費4元/㎡/月,“本小區的太貴用不起”。
居民張先生則說,物業公司聲稱目前收費“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但未明確標準具體數值。
富怡花園小區內景
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展示牌顯示冷氣費為4.7元/㎡/月
物業說法:實際運行費高,常年虧損經營
在小區公告欄,記者看到富怡花園物業公示的2024年度供暖(冷)運行成本情況。公示信息顯示,2024年,小區采用水源熱泵系統供熱供冷,其中夏季供冷107天,總運行費用為1022292.66元,平均每月每平方米運行費用為5.32元。
小區公示顯示2024年度制冷運行成本為5.32元/㎡/月
對于收費標準,小區物業辦負責人吳經理解釋稱,供冷系統運行成本實際為5.32元/㎡/月,目前收費4.7元/㎡/月已是虧損經營。小區供冷收費比周邊小區價格高,主要源于本小區入住率較低、供冷戶率較低。周邊小區定價低是因試運行或入住率高。
吳經理補充道,每年供暖(冷)開始時,物業會在業主微信群通知,愿意開通的業主會接龍。富怡花園建成5棟住宅樓,目前入住668戶,2024年度實際繳費使用戶數為380戶,供冷戶數率僅為57%。
小區公告稱“收費標準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記者注意到小區5月26日還公告了一份情況說明,其中提到“小區供熱供冷收費標準均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詢問是否有依據。對此,吳經理解釋說,因目前秦都區尚未出臺正式的價格制度,且沒有統一的規范,“這個最低標準是根據本小區制冷制熱運行成本及入住率核算的。”
調查發現:周邊小區供冷費高低不一
隨后,記者調查了周邊幾個小區的供冷收費情況。記者發現云鏡天澄小區供冷收費目前定價為3元/㎡/月,但不通過物業繳納,居民可通過某新能源公司的微信公眾號進行線上繳費。
國潤城東區物業供冷收費標準為4元/㎡/月,由物業代收費,統一給能源公司結算。
但另一方面,周邊的大秦御港城,供冷費為5.2元/㎡/月,由物業集中收費并為小區供冷,費用不比富怡花園低。
市監部門:市場調節價,需業主共同決定
秦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富怡花園小區是自備供暖(冷)小區,供冷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不是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且目前政府部門未對供冷收費標準定價。但小區收費需經三分之二業主表決通過,并公示收支明細。
《咸陽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自備供暖(冷)的小區,其采暖(冷)費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專營單位提出收費方案(政府對供暖補貼的,補貼方案應當包括在收費方案內),必須經業主大會或者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以下簡稱“參與表決雙過半業主”)同意后據實收取。采暖(冷)期結束后,必須向全體業主公布收支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九款規定:“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
根據以上規定,秦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只對物業公司對外公示內容進行監管。目前該局已提醒并要求物業規范公示,不得做強制服務,不得將供冷費和其他費用捆綁收取。
針對市民提出的“收費是否過高”的問題,市監局表示,若業主對價格不滿,可提起民事訴訟。
據了解,目前富怡花園小區已推舉業主代表與開發商談判協商。
原標題:陜西咸陽一小區供冷費長期高于周邊,業主質疑收費合理性
來源:西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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