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女子謝女士反映,其與深圳市龍崗區某單位公職人員呂某相戀四年,得知其有身孕后遭遇對方多次騷擾、威脅,甚至發現其秘密潛入家中投放不明液體,導致她精神嚴重受創。目前,謝女士已向警方報案,但案件尚未立案,事件引發關注。
戀愛期間發現男方隱瞞相親,分手后得知懷孕
謝女士稱,她與呂某于2020年相識并確立戀愛關系。今年1月18日,她再次發現呂某說謊,且證實其在戀愛期間長期通過各大相親平臺結識異性,兩人發生激烈沖突后于1月19日分手。1月23日,謝女士發現自己懷孕,但呂某態度冷漠,堅持要求她墮胎。隨后,謝女士得知呂某在戀愛期間已與另一名女性交往。
2月9日,謝女士聯系到呂某的現任女友,對方對其隱瞞懷孕一事感到震驚并與其斷絕關系。謝女士隨后向呂某所在單位反映情況。2月14日,該局紀檢組介入調查,但工作人員表示“感情問題難查”,并提醒她“安全應由公安負責”。
男方多次騷擾、威脅,女子報警稱遭投放不明液體
當晚,呂某突然到謝女士家門外瘋狂拍門、辱罵,甚至稱其腹中胎兒為“雜種”。謝女士因恐懼報警。此后數日,呂某持續騷擾謝女士家人,威脅其妹妹勸說墮胎。2月17日至21日,謝女士多次向呂某單位紀檢組反映呂某的過激行為,并因壓力出現腹痛、出血等癥狀,但未獲實質性幫助。
3月底,謝女士通過家中監控發現,呂某多次趁其不在家時潛入室內,佩戴一次性手套向她的水杯中倒入不明液體。4月1日,謝女士向東莞市鳳崗公安分局油甘埔派出所報案。呂某得知后態度突變,先提出支付10萬元“和解”,后又要求復合,并否認持有鑰匙及潛入行為,直至謝女士出示監控證據。近日,謝女士在家中餐桌下方發現一粒藍色藥片,經警方檢測,該藥片為華法林,臨床上常用于預防血栓,但若被非醫囑服用,尤其是孕婦,可能導致自發性出血、流產或胎兒畸形。謝女士表示自己從未使用過該藥物。
精神受創住院治療,警方尚未立案
呂某的行為導致謝女士出現嚴重創傷應激反應,4月12日前往深圳市康寧醫院就診,4月30日因病情加重住院治療,被診斷為適應障礙。她認為呂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及故意傷害,但警方以“無法確認雙方是否已徹底分手”以及“鑰匙是否屬于非法取得”為由未予立案。
謝女士強調,盡管自己并非“完美受害者”,曾對呂某抱有期待,但不應成為對方傷害她的理由。她希望司法機關公正處理,而非因“感情糾葛”忽視違法行為。
一段感情的終結,本應是兩人生活的分水嶺,卻成了謝女士噩夢的開始。監控畫面中那個戴著手套、向水杯倒入不明液體的身影,成了她揮之不去的陰影。而更令人不安的是,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正義的腳步為何遲遲未能抵達?當感情糾紛成為違法行為的“保護傘”,誰又能為受害者撐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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