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是群眾日常出行重要交通工具。引導電動自行車戶外充電,是消除安全隱患、保障用電安全的重要措施。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管理,降低群眾充電負擔,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特發布此公告。
一、嚴格落實有關電價政策。居民住宅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電網企業向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向用戶,均應按居民合表用戶電價計收充電電費;電網企業向非電網供電主體、非電網供電主體向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向用戶,也應按居民合表用戶電價計收充電電費。居民住宅小區以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按其所在場所電價政策執行。
二、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充分考慮戶外充電設施的公共服務屬性和民生屬性,按照彌補成本、合理收益、誠實信用原則,結合市場供需狀況,合理制定充電服務費標準。單次充電結束后,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當通過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方式,向用戶推送計費模式、充電時長、收費金額等信息。
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戶外充電設施充電費用實行價費分離,充電電費和服務費應分別標示、分別計價。充電設施運營單位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在充電場所等醒目位置分別標示充電電價、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發生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費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綏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6月17日
來源:綏化市人民政府網站、綏化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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