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白建朋/文圖
6月18日下午,在鎮平縣人民法院侯集法庭干警的見證下,隨著最后一筆款項的當場兌付,一起困擾賈奶奶與兒媳、孫子已久的分家析產糾紛得到圓滿解決。這起涉及祖孫三代親情的案件,通過法庭“調解+執行”一體推進的創新模式,不僅高效化解了矛盾,更避免了后續執行程序,成功修復了家庭裂痕,是鎮平縣法院深化“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的生動實踐。
糾紛緣起:家庭矛盾引發分家析產
原告賈奶奶夫婦早年與兒子、兒媳張某及兩個孫子在張林鎮居住,后經家庭協商,共同出資另購置了一處價值10.5萬元的房產。其中,賈奶奶夫婦出資約占三分之一,兒子和兒媳張某共同出資占三分之二,房屋所有權登記在賈奶奶兒子名下。然而,天有不測風云,賈奶奶的丈夫和兒子相繼離世,失去了至親的紐帶,婆媳之間矛盾不斷累積升級。雖經當地村委會、派出所多次介入調解,但雙方分歧始終難以彌合。無奈之下,賈奶奶一紙訴狀將兒媳張某與兩個孫子訴至法院,要求分家生活。
溫情調解:以“家和”理念修復親情裂痕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敏銳地意識到,此案雖為分家析產糾紛,但根源在于家庭情感紐帶的松動,處理不當極易導致親情徹底割裂。本著“調解優先、實質解紛”的原則,法官第一時間組織雙方當事人到法庭調解室進行溝通。調解過程中,法官充分傾聽雙方訴求,精準把握矛盾焦點。以“維護祖孫親情”“家和萬事興”的中華傳統家庭倫理為重要切入點,耐心細致地進行疏導。
法官一方面清晰釋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分家析產、繼承等相關法律規定,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另一方面,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體諒彼此生活的難處。法官秉持調解是“最解憂”的最優解理念,綜合運用“法理、情理、事理”三維工作法,從法律底線、倫理親情和現實情況多角度進行剖析勸解。經過近三個小時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的不懈努力,最終成功促使雙方冰釋前嫌,達成和解,簽署了調解協議。
當場兌付:“調解+執行”閉環化解結紛止爭
“達成調解協議是成功的第一步,但能否順利履行才是糾紛徹底解決的關鍵。”承辦法官深諳家事糾紛易反復的特點,特別是涉及金錢給付時,若不能及時履行,可能再次引發矛盾甚至進入強制執行程序,不僅增加當事人訴累,更可能使已修復的親情關系再度破裂。為確保調解成果即時落地,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侯集法庭主動延伸司法服務鏈條,創新性地將執行保障環節前置于調解工作末端。在法庭干警的見證下,雙方當事人依據調解協議約定進行了當場兌付,矛盾得到圓滿化解。
這一“調解+執行”無縫銜接的創新舉措,有效避免了因協議履行拖延或障礙而產生新的糾紛,徹底消除了案件進入執行程序的可能,實現了矛盾糾紛在訴訟環節的閉環化解,顯著提升了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是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基層人民法庭的生動實踐和成功范例。看著困擾良久的心結終于解開,且未傷及與孫輩的親情,賈奶奶緊鎖的眉頭終于舒展開來。
【編審:趙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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