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公〔2025〕1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平遠縣仁居鎮木溪村寺背、麻竹,五福村王竹、潘屋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屬下的集體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平遠縣仁居鎮木溪村、五福村(詳見公告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57.8998公頃。
四、公告期限: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3日(共10個工作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9日,平遠縣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六、其他事項
自本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建、搶種、搶裝修,違反規定搶建、搶種、搶裝修的,對于搶建、搶種、搶裝修的部分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附件:
平遠縣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不為商業用。文字和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取景
加 小 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