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廉江的血案,一爆出來就讓人喘不過氣。好好的日子,說沒就沒了!
3 月 27 號晚上 7 點多,石頸鎮的小村子里,葉某志攥著菜刀踹開鄰居家門。屋里,37 歲的葉女士正逗 2 歲兒子玩,69 歲老母親在廚房忙活。刀刃落下的瞬間,血濺當場,三條人命沒了。監控里,兇手殺完人提著滴血的刀,慢悠悠往家走,還時不時回頭張望,那神態,就像剛遛完彎兒,冷靜得瘆人!
誰能想到,后續更讓人窩火。兇手被抓后,一份鑒定報告直接炸鍋 —— 精神分裂癥,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同村幾十年的鄰居全傻了眼:“天天見面嘮嗑,能扛活能算賬,咋殺了人就成精神病了?” 家屬崩潰大哭,喊出 “只要死刑,不要賠償”。這話里的絕望,隔著屏幕都扎得人心疼。
精神病鑒定真能當 “護身符”?監控里那有條不紊的樣子,哪像犯病?要是殺人后一張證明就能脫罪,以后誰還怕法律?老百姓不懂啥 “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就認一個理:殺人就得償命!可這繞口的法律術語,聽著就像給兇手開后門。
最讓人憋屈的,是滿滿的無力感。家屬質疑鑒定,可結果一板釘釘,連討個說法的地兒都難找。精神病人確實需要關懷,但有暴力傾向的,為啥不嚴加看管?家屬也該擔責,不能出了事就把爛攤子甩給社會!
現在好多案子,一到關鍵處就搬出 “精神病”。這詞都快成萬能擋箭牌了!當法律和老百姓心里的正義對不上號,這裂縫只會越來越大。老話說 “天網恢恢”,這張網得兜住所有壞人,別讓一張證明,成了逃脫懲罰的通行證。這案子最后咋判?大伙盯著的不是兇手的生死,而是這世道的公道,還能不能服眾!
殺人償命,趕緊廢掉這條規定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