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科技網訊,6日17晚間,在新三板掛牌的國有環衛企業東實環境(證券代碼:874087)發布公告,披露有關被環衛工起訴索賠6000億元一案的最新進展,法院已駁回了環衛工人章xx的全部訴訟請求,并宣布終審結案。
東實環境全名“廣東東實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實控人為東莞市國資委。
涉案的是東實環境全資二級子公司東莞市東實城龍環境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龍公司”),該公司與章xx簽訂了《勞務協議》,章xx為城龍公司提供地面清掃保潔服務。后因章xx提供的保潔服務一直未達到保潔基本要求,城龍公司依據法律規定和《勞務協議》的約定,解除了與章xx的《勞務協議》。章xx因不滿城龍公司解約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
公告顯示,案件已經過多次上訴和重審,案件的時間線是這樣的:
2023年12月6日,因勞務合同糾紛,章xx在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訴城龍公司。
2024年2月29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駁回章xx的全部訴訟請求。
2024年3月5日,章xx不服一審判決,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24年5月8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4年5月15日,章xx以“一審法院、二審法院均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作出的判決對其極不公平”為由,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要求撤銷一審、二審判決,并改判:城龍公司向章xx支付賠償款35萬元,再審增加為6000億;城龍公司向章xx賠償購買掃把60元、鏟子50元、外套500元、黑色毛衣400元的費用損失;城龍公司向章xx支付2023年11月-2024年2月的勞務費10萬元。訴訟費用亦全由城龍公司承擔。
2024年年9月3日,城龍公司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廣東省高院認為,章xx的殘疾人證顯示,其殘疾類別為精神殘疾,殘疾等級為二級,其符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特征,其在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理的情況下參加訴訟,無法充分行使其訴訟權利,原審判決程序存在不當,應予撤銷,并指令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
2025年3月6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
2025年6月13日,城龍公司收到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再審判決:維持原判,駁回章xx全部訴訟請求,同時宣布案件終審結案。
說起來,該案只是一起普通的勞動糾紛,每年全國不知發生多少起類似的法律訴訟,只是這位章姓環衛工人提出的索賠金額實在過于吸睛……!環衛科技網也已是第三次關注到該案件。
就索賠金額而言,該案并無任何實際的參考價值,因為對于勞動糾紛,索賠金額如何計算有著較為明確和細致的規定,互聯網上的相關討論也頗為充分,主流觀點指出,勞動者向法院起訴索賠,其訴求要有充分法律依據。索賠金額也不是張口就來,而是與勞動者薪資、工作時間等因素密切關聯,需要經過準確計算,涵蓋工資、加班以及可能存在的補償金等,同時還要考慮訴訟成本,如律師費、訴訟費等。
一句話,只有符合法律規定、有事實依據的合理訴求,才更容易得到法院支持!
最后,環衛科技網想說,環衛工人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完全正確,也期望更多環衛工人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這代表著整個社會的進步和提升!
同時,環衛科技網也想給環衛企業提個醒,務必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法律同樣也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我們必須共同努力,打造一個法治社會,那才符合我們所有人的利益!
注:本文封面圖為AI生成。
編輯: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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