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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 #
泉州市區7月將拍地
位于 東海中央活力區、 城東 南埔山片區
豐2024-27-1號、豐2023-23號地塊
出讓時間:7月11日9:00
豐2024-27-1號地塊
土地位置:豐澤區金崎片區經十四路東側、緯五路北側
土地面積:34505.64平方米(約合51.76畝)
建筑面積:86264.1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年限:居住—城鎮住宅(二類城鎮住宅)、城鎮社區服務設施70年,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教育(幼兒園)50年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2.5以下1.0以上;建筑密度30%以下;綠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80米以下
拍賣起叫價:90000萬元
起拍樓面價:10433元/平方米
教育配套:豐2024-27-1號地塊相鄰北側800米內規劃有一所區級初中學校,北側900米內已規劃建設有泉州師范學院第二附屬小學。關于學區劃分事宜,需待當年度片區摸底生源數,并結合新建學校投用情況后確定,具體以當年度的招生政策為準。
限價:豐2024-27-1號地塊不設住宅最高銷售限價,由競得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定價,銷售價格接受主管部門指導、監督。
其他:豐2024-27-1號地塊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現售備案)時,優先安排10%的房源套數作為高層次人才房源,10%的房源套數作為中央活力區政策的配套房源。
該地塊位于東海中央活力區金崎片區,今年片區計劃推出6幅地塊(其中安商房3幅),目前已推出1幅安商房地塊。
豐2024-27-1號地塊為商住地塊,位于規劃中的東海“未來之眼”片區。
該地塊最大的亮點在于,西側為中央活力區的景觀中軸帶,未來居住舒適度大幅提升;且還臨近規劃中的城鐵R1線站點,交通便捷。此外,地塊東側為東海灣門第/御花園/十二宴和海悅府等品質小區,居住氛圍濃厚。
豐2023-23號地塊
土地位置:豐澤區南埔山片區,北至頂榮路、西至毓才街、東至環山西路
土地面積:28374.6平方米(約合42.56畝)
土地用途及年限:居住—城鎮住宅(二類城鎮住宅)、城鎮社區服務設施70年,商業服務業—商業40年
主要規劃指標:容積率2.2以下1.0以上;建筑密度25%以下;綠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36米以下
拍賣起叫價:13700萬元
其他:豐2023-23號地塊競得人應在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泉州市豐澤豐泉商務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簽訂安置型商品房回購協議。住宅、商業由泉州市豐澤豐泉商務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全部回購,住宅回購價為6203元/平方米,商業回購價為4000元/平方米;地下室停車位回購300個,車位回購價為15萬元/個,并待完成全部安置回購后方可對外銷售。
該地塊位于城東南埔山片區,該片區作為城東組團中最大的片改區域,總投約54億,綜合規劃超2900畝,將建設學校(泉州師范學院附屬小學華大分校和泉州五中華大分校)、城市公園、運動場地、商場、農貿市場等全系配套。
2025年度計劃推出兩幅地塊,分別為豐2024-14號地塊及豐2024-13號地塊。
地塊控規圖
具體指標以政府公告為準
據悉,片區內已有在建的泉州師院附屬小學華大分校和泉州五中華大分校,而豐2024-14號地塊將附建一所15班幼兒園,完善片區內的教育資源。
泉州師范附屬小學華大分校,設置36個教學班,新增學位1800個,預計于今年12月竣工;
泉州五中華大分校,設置48 個教學班,新增學位 2400個,預計2026年完工。
另有豐澤實驗幼兒園(華大分園)完成備案。
效果圖
區域內有大型生態公園——南埔山公園,項目占地約477畝,擬建設旅客服務中心及配套用房、體育游覽設施、景區園路、生態停車場和景區生態修復工程。目前,公園的建設工作正在推進中。作為中心城區難得大型公園項目,不僅增添宜居度,更是未來片區發展的關鍵價值所在。
在交通方面,通源街、毓才街(K0+000-K0+780)段、宮口路(毓才街-環山北路)等多條道路完工通車,近期又有南華路、環山北路和海韻街(毓才街-環山北路)3條道路相繼完工通車,交通更加便利。
此外,漳泉肖鐵路功能置換項目已完成交接,該項目在優化泉州市城市景觀、城市空間和資源整合方面邁出實質性步伐,為未來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創造了更多可能性。
< 土地出讓公告 >
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關于豐2024-27-1號、豐2023-23號地塊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
(泉自然資告字〔2025〕9號)
經泉州市人民政府批準,我局決定拍賣出讓泉州市中心市區統管區2宗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況及相關要求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等要求
(二)相關要求說明
1.上述地塊競買申請人須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
2.豐2024-27-1號地塊競得人須按有關規范要求配套建設相應的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包括:社區綜合服務用房、居家養老服務站、幼兒園及托育用房等設施[具體規劃要求詳見《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下達2025-2號儲備用地規劃條件的通知》(泉資規〔2025〕29號)],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務設施應相對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眾使用的地方,與項目主體建筑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否則住建部門不予核發預售證,建成后無償將產權、使用權移交給政府指定的有權機構。
3.豐2023-23號地塊競得人須按有關規范要求配套建設相應的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包括:社區管理服務用房、社區醫療服務站、居家養老服務站等設施[具體規劃要求詳見《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下達2021-21號儲備用地規劃條件的通知》(泉資規〔2023〕306號)],且上述公共配套服務設施應相對集中布置在交通便利、方便群眾使用的地方,與項目主體建筑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否則住建部門不予核發預售證,建成后無償將產權、使用權移交給政府指定的有權機構。
4.豐2023-23號地塊競得人應在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泉州市豐澤豐泉商務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簽訂安置型商品房回購協議。住宅、商業由泉州市豐澤豐泉商務區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全部回購,住宅回購價為6203元/平方米,商業回購價為4000元/平方米;地下室停車位回購300個,車位回購價為15萬元/個,并待完成全部安置回購后方可對外銷售。
5.豐2023-23號地塊配套商業建筑不可分割銷售、不可分割轉讓。
6.豐2024-27-1號地塊相鄰北側800米內規劃有一所區級初中學校,北側900米內已規劃建設有泉州師范學院第二附屬小學。關于學區劃分事宜,需待當年度片區摸底生源數,并結合新建學校投用情況后確定,具體以當年度的招生政策為準。
7.豐2024-27-1號地塊配建幼兒園裝修標準按室內不低于1600元/平方米、室外不低于1100元/平方米標準進行建設,且具體裝修方案應與豐澤區教育局協商一致,經驗收合格后再移交豐澤區教育局。
8.豐2024-27-1號地塊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現售備案)時,優先安排10%的房源套數作為高層次人才房源,10%的房源套數作為中央活力區政策的配套房源。
9.豐2024-27-1號地塊不設住宅最高銷售限價,由競得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定價,銷售價格接受主管部門指導、監督。
10.豐2024-27-1號地塊的可銷售房源應全部按程序辦理預(現)售手續并向社會銷售。嚴禁采取“以房抵債”、股東或特定群體壟斷房源、辦理自有產權等方式逃避銷售,否則住建部門不予辦理合同網簽備案,產權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產權。
11.上述地塊競買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同時提交競買保證金,以及如競得該地塊,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均屬于自有資金且不屬于股東違規提供的借款、轉貸、擔?;蚱渌谫Y便利,不是直接或間接使用金融機構各類融資資金,不是使用房地產產業鏈上下游關聯企業借款或預付款,不是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借款,不是使用參與競買企業控制的非房地產企業融資等事項的承諾書及《商品住宅用地競買保證金/成交價款來源情況申報表》,并主動配合出讓人及組織方進行資金審查。若競買人資金來源未通過審查的,同意出讓人或組織方取消競買資格,已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若競買人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一并解除,已繳納的土地出讓價款不予退還。
12.上述地塊由非泉州市豐澤區的法人競得的,須在泉州市豐澤區注冊成立新公司,所有稅收應在當地繳納。
13.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2023年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辦〔2023〕11號)要求,上述地塊充電樁車位配建比例不低于50%。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4部門關于規范住宅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的通知》(泉建規〔2023〕3號)要求,嚴格落實新建住宅小區固定車位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預留安裝條件時需將管線(含低壓電纜、電纜分支箱、計量表箱)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車位,以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求。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泉政辦〔2024〕17號)要求,嚴格新建居住項目規劃審批管理,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納入項目配套。
14.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三部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通知》(泉建規〔2022〕3號)要求,上述地塊的裝配式建筑應占新建建筑面積40%以上。
15.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若干意見(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號)要求,上述地塊的建筑單體質量要求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
16.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加強新建商品住宅及商辦類建筑建設管理的通知》(泉政辦明傳〔2021〕75號)要求,上述地塊開發建設應符合《新建商品住宅建設品質提升事項》。
二、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符合競買申請人條件的,除欠繳土地出讓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規定開發建設者,列入福建省惡意逃廢債務失信行為人“黑名單”的企業、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包括法人或其他組織)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競買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同一企業及其控股的各個公司,不得參與同一宗地的競買。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不設保留價。
四、報名與實地踏勘
(一)拍賣地塊的有關文件,可于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0日(工作日)到泉州市豐澤區海星街100號東海大廈A幢市政務服務中心4樓450室購買索取,電話:0595-22189025。
(二)競買人須在2025年7月10日17時前(工作日)攜帶有效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或授權委托書、已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憑證及其他相關要求材料等,到泉州市豐澤區海星街100號東海大廈A幢市政務服務中心4樓450室辦理報名手續。電話:0595-22189025。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10日17時前(以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到款項的時間為準)。
經審查,競買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將在報名結束后確認其競買資格,發給《競買資格確認書》。
(三)拍賣地塊踏勘時間為2025年6月26日至6月27日。需由我局派員陪同實地踏勘的,請提前與我局聯系,聯系電話:0595-22769012。
五、拍賣時間與地點
拍賣時間:2025年7月11日9:00。
拍賣地點:泉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東海大廈)A幢442室(地址:泉州市豐澤區海星街100號)。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上述地塊競得人自競得之日起30日內應繳交成交價總額50%的成交價款(競買保證金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讓價款),其中豐2024-27-1號地塊余款自競得之日起5個月內交清,豐2023-23號地塊余款自競得之日起3個月內交清。
競得人應當按時支付成交價款,不能按時支付成交價款的,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繳后仍未支付成交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競得人無權要求退還定金。
七、競買人競得土地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買申請書中明確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按合同約定時間交清成交價款。新成立的公司應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成注冊登記手續,由我局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八、開工、竣工時間
上述地塊競得人應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年內開工,并在開工后3年內竣工。
競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成交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
競得人造成土地閑置,按《閑置土地處置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本次拍賣文件。
十、注意事項
競買人須全面閱讀有關拍賣文件后再提出申請,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買人對拍賣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如有疑問可以在拍賣活動開始日以前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我局自然資源利用管理科咨詢,咨詢電話:0595-22189025、0595-22769012,傳真:0595-22769915,網址:http://zyghj.quanzhou.gov.cn。
十一、我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6月21日
來源:泉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西地產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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