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七點半開場,和朋友提前半個小時服用,大概七點零五分就覺得眼前清晰無比。” 近日,不少網友在社交平臺上推薦一款名為“速攻藍莓”的產品,這些小小的橢圓形藥丸被網友稱為“演唱會神器”。
使用者分享的信息顯示,這款國外產品的主要成分包括藍莓提取物(花青素)、巴西莓提取物、梔子花提取物等,其作用主要是緩解眼疲勞、提升視力清晰度等,對散光人群效果較明顯。
記者查詢發現,網友推薦的這款產品目前并未從其官方網絡渠道在國內銷售,網絡平臺上多為代購,代購商家多稱其可護眼。該產品是否真的像網友所說,效果“立竿見影”?是否存在安全風險?
“速攻藍莓”產品。新京報記者 王景曦 攝
“演唱會神器”走紅網絡,真有用還是“智商稅”?
記者發現,在社交平臺上稱該產品為“神器”的網友,大多是在觀看演唱會等表演前服用。
“上海演唱會現場,有出速攻藍莓的嗎?”“13號演唱會有人帶速攻藍莓嗎?現在買來不及,想現場買點。”記者在某社交平臺上搜索該產品,每次刷新都能看到來自幾分鐘、十幾分鐘前的求助帖,求助網友來自全國各地,在演唱會開始前的幾天,此類求助帖子經常數量暴漲。
“仿佛開了4K”“看大屏幕很清楚,世界變得好清晰”“散光人群的福音”,對于該產品,網友好評不在少數,不過,也有很多人認為只是心理作用。
在社交平臺上,部分網友推薦該產品。圖片來自社交平臺截圖
“朋友說這個可以提升視力,我當時也覺得可能是心理作用。”去年11月,小雪(化名)在觀看演唱會前曾服用該保健品,她回憶,開場幾首歌之后,她感覺看東西的確更加清晰了。
也有人認為沒有明顯效果。“第一次吃的時候,可能是心理作用,看得還挺清的。”小澳(化名)告訴記者,她覺得這個只是輔助保健品,此后再吃,她感覺效果不是特別明顯。還有很多網友向記者表示,服用該產品后,沒有感受到明顯的視力變化。
小雪表示,隨著網絡推薦的增多,該產品成為一些歌迷交流時的話題,還有人會跟朋友分享,這也使之成為一種社交工具。而小恩則認為,在演唱會的場景下,“看得更清”或許是腎上腺素與高度情感投入制造的幻覺。
藥師:對“速效”等表述要謹慎看待
這款產品真有那么神嗎?從眼科醫生的角度來看,吃幾個藥丸視力就能在短時間內增強的現象并不存在。
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眼科學博士、眼科主任醫師宋哲告訴記者,他并不認同可以通過服用保健品、食療等方式快速改善視力。“不乏保健品廠家大力做宣傳,聲稱吃這吃那對眼睛好,其實就是廣告宣傳。”宋哲說。
北京朝陽醫院藥事部主管藥師張翼也表示,從成分看,該產品應該不能快速改善散光和視力清晰度。
張翼介紹,根據成分表,該產品的主要成分是維生素、花青素、梔子花精華等。維生素b1、b2是人體內必需成分,對于視力有一定幫助,如維生素b1可用于改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維生素b2可緩解視疲勞。
不過,這些成分對社交平臺上盛傳的快速緩解散光沒有幫助,且該產品的維生素含量較低,比一些功能性的產品含量更少。此外,花青素的作用是抗氧化,是食品中常見成分;梔子花精華的作用是抗炎。
從作用途徑來看,該產品是口服產品,通過消化系統代謝作用到全身,因此起效速度不會特別快。臨床上眼科用藥往往通過局部給藥,如眼藥水,很少有口服改善視力的藥品。
他提醒,消費者要正確看待此類產品,關注其成分,對于“速效”等表述要謹慎看待。
那么,目前是否有可短期改善散光和清晰度的藥物?張翼介紹,臨床上有兩類藥物可矯正散光,但都為處方藥,有明確的適應癥,也有相應的不良反應風險。其中一類主要用于眼底檢查前“散瞳”,藥效在1小時左右。另一類藥效較長,可用于6-12歲兒童延緩近視進展,藥效在3-6小時。這類藥品可放松睫狀肌,起到散瞳的效果,光線進入瞳孔的量會增加。不過,在使用這些矯正散光的藥后,由于瞳孔正常收縮被抑制,無法自然調節,人在強光下會感到刺眼難受,容易視疲勞。此外,藥物的風險還包括結膜炎等。這些藥品普通人不可自行使用,對于演唱會等特定場景也不適用,使用度數準確的眼鏡、望遠鏡等是更安全有效的方式。
律師:購買此類產品或存在風險
記者搜索發現,在各平臺上售賣該產品的基本是代購商店,其品牌官方旗艦店客服表示,目前沒有這款產品。
記者聯系了多家代購商店,在問及該產品具體有哪些提升視力的效果時,一商家模糊回復“是的,可以的”,并表示很多人會為了看演唱會購買;當問及是否具有售賣該產品的資質時,一商家僅回復“這是在國外采購的”,還有兩家商家已讀不回。在社交平臺上,還有一些博主直接在標題寫明“演唱會神器”,并在推文中介紹是從國外帶回的正品,底部則加上了購買鏈接。
某網購平臺上,代購商家介紹該產品功效。圖片來自網購平臺截圖
需要注意的是,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不同。北京市佳泰律師事務所主任尹昌友介紹,商家若對一款產品宣稱“緩解眼疲勞”或“改善視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此類表述屬于“保健功能宣稱”,產品必須按保健食品注冊管理。
北京合川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雷告訴記者,一些網絡代購的宣傳已實質構成“保健功能宣稱”,涉嫌逃避監管。若該產品僅作為普通食品進口,根據相關規定,允許以“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或“個人行李攜帶”方式入境,但禁止宣稱保健功效。
《關于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有關商品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李雷介紹,這意味著通過跨境電商渠道進口的保健食品,不需要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這些保健食品不能銷售,只能個人自用。不過,依舊有部分商家利用跨境保健品監管的“灰色地帶”進行套利。
對消費者來說,購買未經注冊的此類國外產品也有風險。首先,未注冊產品未納入國家不良反應監測體系,傷害事件難以追溯。其次,消費者通過代購購買的產品無中文標簽、無購買憑證,維權舉證困難。
“在購物平臺代購未經中國監管注冊備案的保健品涉嫌違法,可能損害大眾的身體健康,可能觸犯刑事犯罪,也可能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尹昌友認為,購物平臺應對入駐商家負起審核監管的責任。
記者 王景曦 戴軒
編輯 白爽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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