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毒品除了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等傳統毒品外,還包括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為方便大家對照避免、檢舉揭發犯罪,我們特意整理了現行有效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及后續的調整公告,供大家查閱收藏。
2013年之后,根據我國的禁毒形勢,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依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分別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9月6日和2024年4月30日發布了三個調整公告(2023年第43號、2023年第120號、2024年第54號),具體如下:
2023年第43號公告:
一、將奧賽利定列入麻醉藥品目錄。
二、將蘇沃雷生、吡侖帕奈、依他佐辛、曲馬多復方制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
三、將每劑量單位含氫可酮堿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復方口服固體制劑列入第一類精神藥品目錄。
四、將每劑量單位含氫可酮堿不超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復方口服固體制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
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2023年第120號公告:
一、將泰吉利定列入麻醉藥品目錄。
二、將地達西尼、依托咪酯(在中國境內批準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藥品制劑除外)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
三、將莫達非尼由第一類精神藥品調整為第二類精神藥品。
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4年第54號公告:
一、將右美沙芬、含地芬諾酯復方制劑、納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
二、將咪達唑侖原料藥和注射劑由第二類精神藥品調整為第一類精神藥品,其它咪達唑侖單方制劑仍為第二類精神藥品。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來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編輯:張 瀾
審核:陳志強
審定:張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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