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關于洛陽市2025年度第十八批城市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洛示范管公〔2025〕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辦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情況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區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研究,現將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范圍
擬征收地塊一:東至奮飛路,西至大谷路綠化帶,南規劃路,北至開元大道輔路,涉及龐村鎮掘山社區、門莊社區、窯溝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擬征收地塊二:東至窯溝社區地界,西至窯溝社區地界,南至窯溝社區地界,北至沙河,涉及龐村鎮窯溝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二、土地現狀
擬征收土地總面積11.8215公頃,其中農用地11.7856公頃(耕地6.9384公頃、園地0.4923公頃、林地3.8739公頃、其他農用地0.4810公頃),建設用地0.0359公頃。
三、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實施工礦用地、交通運輸和綠地開敞空間項目建設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第五項、第二項、第三項征收土地情形。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3〕28號)規定執行,標準為82.5萬元/公頃(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社保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3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3〕92號)規定執行,標準為78.87萬元/公頃。
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據實補償。
五、安置對象、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1.貨幣安置。將征地補償安置費,按時足額支付給被征地社區居委會,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2. 社會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落實社保資金已預存入我區指定賬戶。實施征收后,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社區居民納入社會保障范圍。
六、辦理補償登記的時間、地點、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土地權屬的相關證明材料到洛陽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征遷安置服務中心(地址:伊濱區科技大廈7019室,電話:69088306)辦理土地補償登記,請相互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
七、異議反饋渠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認為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洛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伊濱分局(地址:伊濱區科技大廈6019室,電話:69660868)提出書面意見或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意見或聽證申請的,視為無異議。
公告時間: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19日。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9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