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官網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今年以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山東省分行下屬的多個分支機構均因“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外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收到金融監管系統的罰單,并多次被處以罰款。
據(德金罰決字〔2025〕1號-6號)文顯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慶云縣商城支行因“欺騙投保人、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罰款15萬元,周山鵬(時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慶云縣商城支行行長)被處以警告并罰款1萬元。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臨邑縣沙河營業所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罰款6萬元,趙淑青(時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邑縣沙河營業所負責人)被處以警告并罰款0.5萬元。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濟寧市仙營綠地營業所同樣因“承諾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外利益”遭罰5萬元,李蕊(時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市仙營綠地營業所客戶經理)被處以警告并罰款0.2萬元。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市接莊營業所也因“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外利益”遭罰5萬元,陳含麗(時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市接莊營業所負責人)被處以警告并罰款0.2萬元。
除因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外,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山東省分行下屬的多個分支機構還因授信業務管理不到位、信貸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金融監管部門處罰。
其中,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樂陵市支行因“授信業務管理不到位”被罰款30萬元,趙明濱(時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樂陵市支行行長)被處以警告。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濟寧市分行因“信貸管理不到位”被處以35萬元罰款,姜坤(時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市任城區支行客戶經理)、楊帆(時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市支行客戶經理)均被處以警告。
統計發現,僅今年上半年,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山東省分行多個分支機構收到罰單10余次,罰沒金額近100萬元。除多次因同一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外,還頻繁出現了其他類型的違法違規行為。
業內人士認為,銀行因違法違規行為被金融監管局處罰,主要反映出合規管理、風險管理、內部管理、業務操作等多方面存在漏洞,暴漏出銀行合規意識淡薄、合規制度執行不力,信貸風險管理不足, 反洗錢風險管理缺失,公司治理不完善,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等各方面問題。這就需要通過強有力的監管,倒逼銀行合法合規運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2025年轄區監管工作會議上曾提出,要全面強化“五大監管”,堅決做到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加強央地監管協同,與省委金融辦建立地方金融工作協調、地方金融組織監管協同聯動等機制。
(來源:山東頭條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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