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詐案例:線上詐騙 線下取現
案例一
2025年1月6日,北景港鎮的張老先生接到一個境外來電,對方自稱南昌市公安局民警,稱張老先生牽涉一起電信詐騙案,獲利20萬元,添加微信后發來一張寫著張老先生名字的刑事拘捕執行命令書。
張老先生慌了神,“民警”又告訴張老先生,有可能是他人使用其身份證信息開卡,只要張老先生配合把卡里的錢取出來放至安全的地方,就可以洗清嫌疑,并且叮囑張老先生,現在犯罪分子未落網,這個消息不可以告訴任何人。
張老先生聽信了騙子的話,于1月9日到郵政銀行、湖南農村商業銀行,分幾筆將銀行卡內的錢取出,共計45萬元現金,全部交給了“公安民警”派來的年輕人手中。
案例二
2025年5月30日,萬庾鎮一名80歲的老人接到境外詐騙電話,對方自稱岳陽市局刑偵大隊長,稱老人涉嫌洗錢,需要配合警方調查。
看老人半信半疑,“民警”趕緊說公安機關會馬上凍結他的銀行卡,要馬上把卡內的現金取出來,幫其放置安全地方,后期再存回來。
就這樣,老人家分別到郵政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共取出所有存款25萬元現金交給了對方派來的兩名陌生少年手中。
案例三
2025年6月5日,鲇魚須鎮一名80歲老人接到一起境外詐騙電話,騙子自稱是公安部門的領導,對老人講其孫子因嫖娼已經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要求老人交5萬元保證金才能放人,否則就要關人。
老人情急之下,在未跟家人商量的情況下,到銀行取出5萬元現金交到騙子派來的少年手中。
案例四
2025年6月5日,梅田湖鎮一村民接到一則境外來電,對方稱其孫子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機關處理,需要繳納2萬元保證金才能放人。
但老人反詐意識較強,聯合公安機關將騙子派來兩名“取現車手”抓獲,避免了損失。
套路解析
1、偽造身份,建立權威:詐騙分子撥打老人電話,冒充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國家執法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如“刑偵大隊長”),利用公檢法的權威性讓受害者產生敬畏和信任感。
2、編造嚴重罪名,制造恐慌:聲稱受害者涉嫌嚴重刑事犯罪,并可能提供虛假的“通緝令”、“逮捕令”、“案件編號”等信息,在極短時間內讓受害者陷入極度恐慌和混亂,失去理性判斷能力。
3、強調保密,隔絕外界:以“案件涉密”、“會影響調查”或“會連累家人”等理由,來警告受害者絕對不能掛斷電話,不能向任何人透露此事。這是騙子防止受害者被旁人點醒的關鍵一步。
4、誘導轉賬或取現,制造緊迫感:聲稱要“立即凍結受害者所有銀行賬戶或資產”。提出解決方案:①要求受害者將名下所有資金轉移到所謂的“安全賬戶”“資金公證賬戶”或“配合調查的賬戶”以“證明清白”或“配合資金審查”。②要求受害者立即到銀行將所有的存款取出。騙子會持續電話操控,指導受害者如何應對銀行工作人員的詢問。
5、安排“線下交接”,騙取現金:騙子聲稱會派“民警”“專員”或“協勤人員”上門收取現金,或者指定一個隱蔽地點讓受害人放置現金。
6、得手后消失:一旦騙子或其同伙拿到現金,會迅速消失。受害者事后反應過來再聯系對方,電話早已無法接通。
防范措施
1、不輕信: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國家機關絕對不會通過電話、QQ、視頻會議APP等遠程方式辦案!更不會在電話里要求你提供銀行卡信息、密碼、驗證碼或要求你專賬匯款、取現交錢。任何要求你“保密”、不能掛電話、不能聯系家人的行為都是詐騙的典型特征。
2、不透露:絕不透露個人信息,電話中自己的身份證號、銀行卡號、密碼、手機驗證碼、家族住址都不能透露。警惕“安全賬戶”,任何要求你將錢轉入此類賬戶的都是詐騙。
3、不轉賬、不交錢:無論對方以任何理由,絕不向陌生人指定的賬戶進行轉賬匯款。執法機關絕不會派人上門收取現金。
4、多核實:接到可疑電話,尤其是涉及錢、賬戶問題,要第一時間掛斷電話后立馬與配偶、子女或其它信任的親友商量。拿不準時直接撥打110/96110咨詢。
來源:華容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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