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法治宣傳教育法草案二審稿,與會人員建議
拓寬檢察普法渠道 深化普法實效
6月25日下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對法治宣傳教育法草案二審稿進行分組審議。在審議過程中,與會人員圍繞檢察機關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的普法職責、方式與協同機制等方面提出具體建議,為草案完善提供了重要參考。這些建議立足檢察職能特點,著眼于構建全社會大普法格局,有助于推動檢察機關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發揮更精準、更有效的作用,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夯實基礎。
郝明金副委員長在審議中指出,應進一步充實完善有關憲法宣傳教育的規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應當舉辦“社會開放日”,以多種形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在完善檢察機關普法職責與方式方面,湯維建委員就草案第19條提出兩點修改意見。他建議刪除“在辦案過程中”這一限定表述,認為檢察機關不僅在辦案過程中,在舉行新聞發布會、公開接待日等日常工作中也應常態化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江天亮委員聚焦提升普法實效,建議在草案第20條“解讀典型案例”后加上“以案說法,以案普法”的內容。他強調,檢察機關應通過典型案例深化普法實效,讓法治宣傳更具針對性。
此外,圍繞優化檢察普法協同機制,馮建華委員關注到司法公開的例外情形,“并不是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辦理的所有案件都應當公開,應當銜接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排除例外的情形。”因此,他建議在草案第19條開頭增加“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法律另有規定的外”,這一建議對檢察機關依法規范開展普法工作、平衡司法公開與隱私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國家加強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宣傳教育,增強香港同胞、澳門同胞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意識。全國人大代表孫偉勇提出“加強青少年普法教育,除了在學校開設法治課程外,還可以組織青少年參觀法院、檢察院,開展模擬法庭等實踐活動,讓青少年體驗法律的威嚴和公正,培養他們的法治意識和法治信仰。”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記者:張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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