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處
北京宏昌潤達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利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案件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根據稅收大數據及相關涉稅線索,依法查處了北京宏昌潤達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利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案件。
經查,該公司在沒有真實業務的情況下,通過支付手續費方式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進項抵扣并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存在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行為。北京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規定,對該公司依法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71509.44元的處理處罰決定。
北京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列經營成本支出并進行虛假納稅申報,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屬于偷稅、虛開行為。稅務部門將常態化依法打擊各類涉稅違法行為,努力為各類經營主體營造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稅收法治環境,助力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稅與罰短評:
所謂留抵退稅,就是把增值稅期末未抵扣完的稅額退還給納稅人。
因此,想要退還留抵稅額,就需要期末存在需要退還的稅額。一般有三種方式:一是增加進項稅額。一般是通過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方式來實現;二是減少銷項稅額。一般是通過 隱瞞銷售收入,不開具銷項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方式來實現;三是既加進項稅額,又減少銷售稅額。即兩種方式同時使用的方式。
那么,騙取留抵稅額可能會存在什么法律責任呢?
一是偷稅。會被追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如果符合逃稅罪的構成要件的,還會以逃稅罪追究刑事責任。
二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發票的會面臨罰款,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在10萬元以上的,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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