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7日,立院三讀通過民眾黨推動的《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正式為“法庭直播”開綠燈。此舉在臺灣地區各界激起巨大波瀾。法界團體直指立法過程粗糙,憂心法庭公正性受損;資深媒體人黃智賢則痛批推案者黃國昌背后“動機不單純”,認為其真正意圖不在于提升透明度,更可能為柯文哲本人及京華城案件開路。民進黨團干事長吳思瑤也公開質疑,該法案存在程序瑕疵,甚至直指黃國昌“為柯文哲京華城案設局”。本案不僅是法律修正,更成為藍白綠攻防的焦點。
此次三讀通過的文本修法核心內容
最高院、大法庭:審理公開言詞辯論及宣判時,錄音、錄像應以適當方式公開播送。
高等院、地院(事實審):錄音、錄像原則上不公開,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案件,經衡量公平性及各方權益后,得公開播送。
側錄帶的重制與剪接權:法庭直播檔案可重制、剪接。
支持與反對的論點
黃國昌及民眾黨團主張,司法應更貼近民意、強化社會監督。開放法庭直播有三大好處:
提升透明度:讓大眾直接見證法官、檢辯雙方如何攻防,有助于化解社會對“黑箱審判”的質疑。
防止司法不公:透過公開,約束司法濫權,使法官、檢察官須自我約束。
回應社會關切案件:如重大貪腐、敏感案件,能滿足公眾知情權。
他們強調,法庭已屬公開場所,只要把握程序正義與隱私保護,開放直播乃民主進步象征。
法官協會等專業團體疾呼:立法粗糙,缺乏配套規定。法庭影音易被斷章取義、惡意剪接,恐成為網絡暴力與輿論審判工具。
參與者(當事人、證人、律師等)隱私權、人格權難獲保障。
法官擔心遭特定團體、媒體攻擊而“壓力審判”,司法獨立堪憂。
協會呼吁司法院盡快訂定嚴格辦法,防止濫用。
吳思瑤直指程序瑕疵嚴重
二讀前未充分討論,僅召開一場公聽會、專業意見幾乎一面倒反對。
實質協商缺席,關鍵條文未深度討論。
質疑黃國昌“綁架藍白”倉促表決,是為特定個案(京華城案)量身打造。
吳思瑤強調:“法庭不是直播公審的秀場,訴訟當事人不是網紅。”她擔憂法庭直播成“輿論施壓”的工具,反而妨害司法正常運行。
黃智賢:法庭直播背后的“陰謀”?
資深媒體人黃智賢在社交平臺連發長文,矛頭直指黃國昌及其背后動機。她質疑:
重制與剪接權限易造成事實扭曲:直播檔案被惡意剪輯,可制造假新聞、誤導輿論。
有心人士可借此施壓司法:藉由直播擴大壓力,讓法官、檢察官承受網絡輿論威脅。
律師是否變成“直播制作人”?:諷刺未來律師靠制作“法庭腳尾飯”(指喪禮剩菜,比喻拾人牙慧、炒冷飯)吸引客戶。
黃智賢回顧黃國昌過去參與各類爭議事項、要求下架媒體的經歷,認為其一貫以“守護者”自居,實則濫用權力,并結合柯文哲等人在政治上互為護航。她批評黃國昌“沒有智慧,沒有品格”,只是在追逐個人利益。
黃智賢以敢言著稱,多次批評藍白合流、柯文哲陣營及黃國昌個人道德。她認為自身遭打壓是因為堅持原則,而對方則不斷利用網絡力量操控輿論。她將此次法庭直播修法視為“邪惡雙標”,更以細膩筆觸梳理黃國昌背棄理念的種種行為。她警告需警惕政治掮客利用制度漏洞,為個人利益服務。
黃國昌:改革者還是操盤手?
黃國昌一直以“改革者”自居,高調推動立院擴權、司法透明化。此次強力主導法庭直播修法,被認為是其一貫風格——高舉“公開”、“陽光”大旗,實則通過程序優勢強推爭議法案。但他的動機遭到泛綠陣營及對手猛烈質疑,認為其背后真正目的是為柯文哲等特定個案護航,為政治利益開路。
黃國昌本人面對外界質疑,多次避重就輕,將矛頭轉向批評者個人(如影射黃智賢及其家人);同時他也反擊對方“道德水平低落”、“政客嘴臉”,試圖將爭議轉化為個人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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