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的尹先生接受采訪,說已經委托律師提交了申請,要求國家賠償他33萬,并且要求嚴肅處理辦案人員。因為他被拘留了285天,最后發現證據不足。
之所以拘留他,是因為他的妻子告他“婚內強奸”,他一直都沒有承認過強奸妻子,都是妻子對他的誣告。
至于說這一次能不能賠償他?法院已經受理了該案件,將會擇期開庭審理。這件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我們看看詳細情況。
尹先生的妻子叫武女士,他們夫妻二人,之所以會鬧得魚死網破,不歡而散。是和教育孩子的方式有關,那是2023年7月26日,尹先生和妻子因教育孩子,而發生了爭吵。爭吵期間這兩個人發生了拉扯行為,事后武女士就報警了。
她說,她的丈夫尹先生在衛生間里,強行和他發生了關系。要求嚴懲她的丈夫,這一次她是絕對不會諒解丈夫的。
對于妻子的指控,尹先生沒有承認。他再三表示,自己沒有做過的事情,絕不會承認的,這點骨氣自己還是有的。
也就是說,他是被妻子誣陷的。
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強迫了妻子。為了搞清楚事情的真相,事發后尹先生被帶走調查。短暫的釋放后,他于2023年8月18日,再次被拘押。
就是這一次被逮捕后,他被拘留了285天。
尹先生也沒有想到,這件事竟然給他帶來了很大的影響,甚至成為了他的命運的轉折點。他的妻子起訴他,要和他離婚。
他的年幼的孩子,只能有年邁的父母來照顧。父母也不明白,怎么兒子就被抓了呢?他們是夫妻關系呀,怎么就構成強奸了呢?
在他被關押期間,他也多次寫信。讓父母放心,不要擔心他,他沒有做過的事情,不會承認的。若是到了關押期限,他就會被釋放。
2024年10月31日,在他被關押10個月后,濮陽縣檢察院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原因是證據不足,達不到起訴條件。
這也就意味著,尹先生是被妻子誣陷的。他不應該被關押285天,這對他是不公的。
當他的妻子得知他被無罪釋放后,趕緊向法院提起申訴,說之前之所以寫諒解書,完全是看在孩子的份上。可是,這不完全代表自己是誣陷尹先生。所以她還是希望能夠嚴懲尹先生,還說自己是有證據的。
目前他們夫妻二人,都已經離婚了。
現如今尹先生已經委托律師,向濮陽縣人民檢察院遞交國家賠償,要求賠償33萬,這一舉動,不僅僅是尹先生為自己洗刷冤屈,更是對司法公正的一次有力叩問。
夫妻親密關系該怎么看待?親密關系中的矛盾激化,又將會怎樣通過合法途徑解決。
也有人認為,婚內強奸純屬無稽之談,結婚本就是一種義務,義務是雙方的。沒有同意和不同意之說。義務是必須的,不能說強奸,要說婚內還有強奸,那還結什么婚。還要結婚證干嘛?強奸應該是在沒有婚姻義務關系人之間的事兒,有婚姻關系,就理應配合才是義務,不配合就沒有盡到義務,沒有盡到義務應該受譴責,要不結婚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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