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寧的張大爺近日遇到一件"奇怪事":他在路邊攤花4斤的錢買了個西瓜,回家一稱竟有8斤重!起初張大爺還不相信,但老伴憑經驗判斷這西瓜肯定不止4斤。用家里的秤一稱,果然顯示8斤。
原來,張大爺在路邊水果攤買了個西瓜,攤主是位年輕的姑娘,熱情地稱重后告訴大爺:"這個西瓜4斤,收您4塊錢。"
張大爺提著西瓜回到家,正準備切開時,老伴掂了掂分量,皺起眉頭:"這瓜看著可不只4斤啊。"大爺起初還不信,覺得姑娘看著挺實在的。老伴二話不說,拿出家里的電子秤一稱,顯示屏上的數字讓全家人都愣住了——8斤!
"姑娘肯定是把秤看錯了!"張大爺一拍大腿,顧不上休息,拎起西瓜就往回走。天氣炎熱,汗水順著老人的臉頰往下淌,但張大爺顧不上,生怕去晚了姑娘會吃虧。
回到攤位前,姑娘正在招呼其他顧客。看到張大爺折返,她一臉困惑:"大爺,西瓜有問題嗎?"張大爺氣喘吁吁地把事情說了一遍,姑娘這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一直把公斤秤當成市斤秤在用。
"哎呀,我這腦子!"姑娘懊惱地直拍額頭,"這一上午賣出去的西瓜,全都少收了一半錢。"她連聲道謝,說要不是大爺特意回來提醒,這一車西瓜賣完得虧好幾百塊錢。
路過的街坊們紛紛駐足,得知原委后都對張大爺豎起大拇指。有人打趣道:"大爺,您要是不說,這西瓜可就賺大發(fā)了。"張大爺擺擺手:"做人要講良心,人家小姑娘做生意不容易。"
這暖心的一幕被路過的市民拍下,很快在網絡上引發(fā)熱議。網友紛紛點贊:"這才是真正的厚道山東人""現在這樣的老實人越來越少了"。而那位賣西瓜的姑娘也表示,以后一定會仔細檢查計量工具,不讓這樣的失誤再發(fā)生。
從法律視角來看:這筆"虧本買賣"的法律效力
1. 重大誤解可撤銷交易
根據《民法典》第147條,因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撤銷。本案中,小姑娘因計量單位錯誤導致西瓜"半價"出售,明顯違背真實意思表示,若因此遭受重大損失,可依法主張撤銷交易。
2. 明碼標價是法定義務
《價格法》第13條要求經營者必須明確標注計價單位。小姑娘在賣西瓜時未正確設置計量單位,存在未履行明碼標價義務的嫌疑,但其主觀上并非刻意不標準,且未造成實際損害,雖有不對,但不符合處罰條件。
3. 誠信原則的生動體現
《民法典》第7條規(guī)定的誠信原則在本案得到完美詮釋:張大爺發(fā)現錯誤后主動告知,小姑娘虛心接受改正,雙方共同維護了市場交易的誠信基礎。
張大爺的善舉不僅避免了攤主損失,更維護了市場誠信,這正是《民法典》倡導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生動實踐。讀者朋友們,如果是你遇到類似情況,你會怎么做呢?歡迎在評論區(qū)分享你的看法。(來源:第1眼新聞6月28日報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