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嚴肅的科普文。
前文回顧:壺口景區公驢鞭,被女游客投訴了。(更多精彩文章可關注微信公號“不正確”獲取)
壺口瀑布景區有一頭公驢,因生理部位不合時宜地自然勃起,引發一名女游客強烈不適,投訴其“形態不雅,污染視線”。
景區旋即安排!
給驢套上波紋管“遮羞”,成就了一個當代奇觀:驢鞭戴上“文明褲衩”,自然本能被人工馴化。
有網友說:
“驢鞭讓該女子心旌搖蕩,把持不住,差點掉進景區瀑布。確實應該投訴。”
那就嚴肅分析一下,為什么公驢鞭會讓女游客顫抖不已。
1
從進化視角看,雌性靈長類(包括人類),在面臨潛在生殖威脅時,會觸發高度警覺的防御機制。
女性面對突發性刺激時,前額葉皮層激活程度顯著高于男性,會快速捕捉環境細節,以評估風險。
這一次,驢鞭的意外“亮相”,或許被女游客解讀為不可控的性信號?進而激活了“威脅識別系統”——盡管對象是一頭驢?
這聽上去有些夸張。一般人的心智不太會擔心自己受到驢鞭的侵犯。
所以,這可能不是天然的進化心智問題。
那我們從后天的文化模因中去找一找。
2
人類女性在性道德約束下,演化出了一種“反蕩婦機制”(Anti-Slut Defense),即通過否認性吸引以避免被污名化。
所以很多影視作品里,常有修女瘋狂起來很蕩婦的橋段。反過來說,蕩婦在人前的表現很禁欲很正經。
回到這個事件。如果公驢的生理反應,被這個女游客視作“性暴露”了呢?這個前提有沒有可能?
女游客的激烈反應,會不會是將社會對女性“性純潔”的要求,反向投射到動物身上了呢?驢的“不雅”,可能暗示了作為參觀者的女游客“不潔”,需要通過投訴來劃清界限?
這聽起來也很嚇人。
你真的有那么純潔嗎?這難道不是個淫者見淫的事件嗎?
現代社會了,誰會因為女游客在驢旁邊的時候,驢鞭勃起,就覺得女游客不潔了呢?
跟別人的觀感沒什么關系,就是女游客自身想要一個禁欲的世界。
動物也要乖乖聽我的,符合禁欲世界要求。
按照上述邏輯,這個女游客應該帶上頭罩了。
正常男人,是看到女人的豐唇皓齒、美眸顧盼更容易起淫念呢,還是看到動物生殖的器官?
應該是前者。如果驢鞭該戴套,女人更應蒙面。
所以這個女游客,確實不適合待在中國。
3
現行性教育是不是有問題呢?將性當作了洪水猛獸。
有沒有道德規訓太多,卻回避了生物本能的客觀性?
例如,教材強調“保護隱私部位”,卻未解釋動物生殖器的功能差異。驢鞭勃起,是其釋放信息素求偶的自然行為(如同鳥類求偶舞蹈),而非“性騷擾”。
驢鞭信息素具有吸引母驢的生殖意義。
將人類性倫理粗暴套用于動物,暴露了性教育中科學性的缺失。
這些年來,我們日趨一個“去性化”社會,認知發生了畸變。
課本刪除人體解剖圖、藝術雕像的敏感部位被遮蔽……社會逐漸將“性征”與“羞恥”無條件綁定。
這種氛圍催生出“泛道德化審查”:女性投訴驢鞭,如同有人舉報大衛雕像“暴露”。這是將生物的性存在,污名化為道德威脅,用“遮羞布”掩蓋認知懶惰。
青少年從性成熟到婚戀,有一個漫長“性待業期”(約8–10年)。這是性教育關鍵階段,卻常被忽視。
若女游客在青春期接受過動物行為學與人類性心理的科普,便可能理解:
驢鞭勃起 ≠ 人類性意圖;
生理反應 ≠ 道德越界;
排斥本能不如認知本能。
4
如何讓驢鞭回歸“它只是個器官”?
女游客可能有一個迷思,她首先需要破除“性器官=污穢”的蒙昧聯想。
進一步,區分“本能”與“文明”的適用場域。
公驢在景區是“工作”,但景區無權要求動物違背生物學規律。其實“動物自然行為”對成人,真的可以作為一個觀看選項,而非強制遮羞。
用褲衩制造的,只有荒誕。
這才是有點變態的。
每個人都應有“去人類中心化”的性觀念。驢為什么要像女游客一樣穿著褲衩才能見人?沒有這個必要的!
承認動物性行為的非道德屬性:非洲雌性轉角牛羚主動交配多雄,是為基因多樣性,女游客以亂交為由要給它們判刑,景區管理者也安排嗎?
其實,人類女性叫床的進化意義,也被一些進化生物學家認為是呼喚更多伴侶資源——在狩獵采集年代,這是隔壁老王都能聽到的。這些無關善惡,僅是生存策略。
當社會能平靜討論這些,驢鞭何至戴“褲衩”?
5
驢鞭雖然很大,看上去很嚇人或很有誘惑力……但真的人畜無害。
我們給動物穿上“文明褲衩”,卻掩蓋不了性教育中難以啟齒的蒙昧:既否認生物進化的力量,又無力構建科學與倫理自洽的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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