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州大地遍“楓”景,中原沃土展新顏。河南法院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優化法庭布局,強化基層保障,指導各地人民法庭立足本土特色,辦好轄區案件,指導人民調解,創新服務模式,健全解紛機制,推動人民法庭建設與司法服務能力雙提升,架起了一座與人民群眾心連心、共冷暖的“楓橋”,讓法治的溫暖與正義的陽光灑滿千家萬戶。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微信公眾號開設《豫法楓景——河南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掠影》專欄,以法庭“微視角”詮釋法治“大情懷”,多維度展現河南法院人民法庭的為民新“楓”貌。
解鎖鄉村融合聯動之治
如何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河南省溫縣人民法院北冷人民法庭圍繞群眾期待,立足審判,創新舉措,探索“鄉庭所聯動”“法庭+代表委員”“強化裁判指引”等舉措,聯合打造調解機制,織密解紛網絡,提升解紛實效,用實際行動詮釋新時代“楓橋經驗”司法為民的真諦。
鄉庭所聯動 合力穩民生
“陸庭長,我們調解一起案件,張某90多歲了,其女兒在工地干活時不幸從高空跌落死亡,張某要求分配其女兒的死亡賠償款。我們調解不下,張某到法庭起訴立案了,你們再調解調解,需要我們參與隨時聯系。”溫縣司法所專職調解員劉振國略顯憂慮地給北冷法庭法官打電話。類似溝通已成為法庭工作的日常。
從調解員口中了解到張某起訴的是其女婿及外孫,女婿郭某雖不同意分割,但同意贍養張某夫婦。此次提起訴訟的只有張某,于是法官便到張某家中找到其配偶,詢問老太太的想法。老太太淚流滿面:“我死去的女兒對我很孝順,我不起訴......”隨即開始講述女兒生前的經歷,對法庭詢問的訴訟事宜閉口不提,言語間透漏出對親情的守護及養老問題的擔憂。隨后,法官又來到張某所在村的村委會,詳細了解張某家庭情況。據了解,張某之所以起訴,是因為張某家的房子已經年久失修,張某想修繕房屋。如果張某能夠分得應有的份額,村里準備拿出一部分錢,將其房屋進行修繕,確保老兩口住房安全。
由于郭某與張某互相不信任,法官在與雙方溝通調解無果的情況下作出判決。考慮到一紙判決并不能解決張某夫婦的養老問題,兩位高齡老人需要的不僅是無憂的物質生活,更需要親情的呵護。于是,法官與專職調解員、村干部再次溝通,希望找到張某其他子女坐到一起協商,徹底解決兩位老人的后顧之憂,讓其安享晚年。
經過合力調解,張某夫婦與郭某達成調解協議,協議中將張某配偶的份額也一并計算在內,分配款項由一名親屬保管,張某的女婿將款項全額支付,取得了案結事了人和的效果。
北冷法庭構建“鄉鎮主導+庭所聯動+網格聚力”的多元解紛體系,法庭列席鄉鎮綜治重大會議,構建法庭、三個鄉(鎮)人民調解中心,71個行政村便民調解室的三級便民調解服務網,并與司法所、派出所建立“一庭兩所”常態化聯動機制,通過排查例會、問題會商等無縫銜接,形成“民調說事、法官說法、民警說案”預防化解格局,推動糾紛實質化解。
法庭+代表委員 民主高效化糾紛
“我哥種著我的地,一直不給我租金,請法庭幫我主持公道呀!”“那地是你的?那地是咱爸咱媽的!”近日,北冷法庭審理了一起兄弟倆因土地承包經營權而引發的糾紛,因一畝多耕地的歸屬權雙方爭執不下,弟弟趙某乙將哥哥趙某甲起訴至法庭。
考慮雙方系親兄弟,為了維系其親情,避免矛盾激化,北冷法庭便邀請熟悉當地風土人情、威望高的縣人大代表李國林參與調解,法官負責釋明法律,人大代表側重情理疏導。因糾紛產生已久,且有其他矛盾因素,雙方各執己見,經多次調解未成功。
一審判決后,趙某甲不服向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判決后,為避免將來申請執行加深雙方矛盾,北冷法庭法官再次邀請人大代表李國林進行調解。李國林組織雙方當事人到村委會,結合雙方不和對家庭的影響、在村里的名聲、不履行判決的法律后果等內容,督促趙某甲自動履行,促使趙某甲將2025年以前所欠租金全部支付給趙某乙。
“有法官的執著,還有人大代表不停地講道理,徹底消除了我的顧慮,感謝你們一次次的調解。”事后,趙某甲說。
北冷法庭發揮代表委員密切聯系群眾、善做群眾工作的優勢,構建案件匯報、協助化解、觀摩聽證、全程監督“四步閉環”機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積極參加糾紛調解、庭審觀摩、信訪聽證、座談交流,主動接受監督,促進審判高效規范運行。2024年1月至今,北冷法庭共邀請代表委員進法庭4次,參與旁聽庭審12次,參與勘驗調解54次,調解成功涉土地、家事等糾紛38起。
強化裁判指引 做實調解指導
“快點,出大事了!趙某收割小麥到鄭某家地塊時,鄭某躺在收割機前不讓割,兩家為種地有糾紛,咱法庭能不能派人趕快來指導一下,把兩家的事解決一下,不敢耽誤農時。”今年6月3日,溫縣北冷鄉西南冷村民調干部秦沫急匆匆給北冷法庭打電話尋求幫助。
放下電話,分包干警立即聯系駐庭調解員,與秦沫趕到現場。
“趙某種我的地不付租金,他收完麥不給我錢怎么辦?”鄭某激動地說,經了解,趙某所種耕地是通過某農業合作社集中流轉并將承包款一次性支付給該合作社,其中一少部分屬鄭某家的責任田。去年年底,當合作社將鄭某應得的承包款支付給鄭某時,鄭某嫌價格低未接收,并要求合作社退還自己的耕地。而合作社卻認為鄭某與自己簽有三年合同,且約定有價格,于是對鄭某的過分要求未予理會。由于滿足不了自身的要求,鄭某就在收麥時對種植戶趙某進行阻攔。
為防止矛盾升級,分包干警和駐庭調解員向鄭某分析利弊,及時阻止了鄭某的攔收行為。之后,又結合類案判決說法釋理,打消了鄭某的不合理念頭,合作社按合同約定支付了鄭某的承包款,使糾紛就地化解。
“有類似案件的判決書作為依據,我們調解更有底氣,老百姓也更容易信服!”駐庭調解員自豪地說。
北冷法庭推行“法治指導員+包片指導”“定期培訓+入群指導”“示范判例+類案調解”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法,提升調解效能,2024年至2025年5月開展集中培訓8次,培訓人民調解員364人次,印發典型案例2000余冊,就地化解矛盾糾紛198件。
供稿:省法院民一庭、溫縣法院北冷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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