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作為教育科技人才的匯合點,建設一套適合自身特點、運行有序、自主自強、開放融通、富有活力的科研創新體系,已成為當前我國大學尤其是研究型大學支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服務科技強國建設戰略使命的必然要求。但是,要建設這一科研創新體系,一定涉及大學知識生產關系的“立”與“破”,其復雜性不言而喻。在筆者看來,大學科研創新體系建設雖然由于結構復雜、目標多元而難以一蹴而就,但其建設路徑并非無跡可尋。循著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更加注重系統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點,更加注重改革實效”的總體改革方法論,本文概括出“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實踐框架。這一框架,可為大學科研創新體系建設提供清晰的著力方向與抓手。
為師生提供科研創新所需的“可能性空間”
創新,其本質是對未知領域即“可能”的探索與求證,是一個將潛在性轉化為現實性的過程。對大學而言,創新活動根植于師生、發軔于師生、成敗系于師生。因此,大學科研創新體系建設的要義,就在于為師生的這種“可能”提供最大程度的探索空間即“可能性空間”。“可能性空間”是孕育、驗證并最終實現師生創新構想的場域。為此,竭盡所能地為師生科研創新提供所需的“可能性空間”,就成了大學科研創新體系建設需要聚焦的中心。這樣做的一個內在邏輯在于,“可能性空間”可以激發師生的科研使命感,釋放他們的創造本性,激發他們“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感以及敢于突破條條框框的勇氣。反過來,師生的這種情懷和品質,一旦與適宜的“可能性空間”相遇,則又可以進一步轉化為他們的創新動力、創新能力以及可見的創新成果。
大學要為師生提供科研創新所需的“可能性空間”,就是要將校園打造為師生想象力自由馳騁、才智充分施展的“練武區”。為此,大學一要推動研究成果持續轉化為教學資源,并推進跨學科的研究性教學。此舉不僅能為學生提供滋養學術志趣的沃土,更能促使教師在高階教學中實現教學相長,激發雙向創新活力。二要在組織人事和學籍管理上給師生科研預留試錯空間,以使他們愿意花費長時間專攻一件事情,敢闖科研“無人區”。三要建立比一般事業單位更靈活的用人和財務制度,打通與科研院所和企業的人才交流和流動通道,賦予師生更大經費支配權以及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的更大自主權。四要給師生鋪設多個由小到大、由里及外的關系網,以便他們有機會跨學科、跨院系、跨部門交流合作,并為其成果展示、項目孵化與創業實踐提供多元出口與支撐平臺。
在校園里樹立以實績為錨點的行動取向
在校園里樹立以實績為錨點的行動取向即樹“導向”,是大學科研創新體系建設的一個基本點,也應是構建大學科研創新體系的邏輯起點。在知識經濟與創新驅動發展的時代背景下,大學校園作為知識生產與人才培育的核心場域,唯有以實績為錨點,才能推動知識創新從理論建構邁向實踐轉化,才能培育出兼具創新能力與社會責任感的新時代人才,也才能實現大學教育價值的本質回歸。從更深層次上講,以實績為錨點,也是對科研創新質量、實效與貢獻的強調,是對大學教育異化現象的主動糾偏。科研成果的價值不僅在于學術發表數量,更在于其對學科發展的理論突破、對社會需求的現實回應以及對未來趨勢的前瞻引領。這種行動取向要求大學突破傳統量化評價的桎梏,轉向以“問題導向”“需求牽引”為核心的多元評價,使創新活動從封閉的學術圈走向開放的社會場域,使創新成果真正服務于國家戰略需求與人類文明進步。
要使以實績為錨點的行動取向深入人心,還需在校園里大力營造“創新為本”“實績為要”的做事氛圍。為此,大學一要支持師生專注于高質量的科研成果,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去除師生不必要的任務負擔,力避各種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使資源更加集中于真正有意義的工作。二要將創新文化融于治校教書育人全過程。如利用課堂教學、校園媒體、學術講座等形式弘揚創新精神與科學家精神,使尊重創新、崇尚創新成為集體潛意識和校園文化基因。三是挖掘師生在科研、實踐中突破常規的典型案例經驗,將抽象的創新精神具象化為身邊可感知、可模仿的行為范式。這些案例經驗如同“認知腳手架”,可以幫助師生理解創新過程中的思維躍遷與實踐路徑,激發其“敢為人先”的內生動力。四是建立允許失敗、鼓勵冒險的科研創新機制,消解師生對創新失敗的恐懼,使探索真理、勇攀高峰成為師生的普遍價值認同。
圍繞師生專心科研完善制度規則
圍繞師生專心科研完善制度規則即建“規則”,是大學科研創新體系建設的另一個基本點。從實地調研情況來看,建立有利于創新的評價和考核規則,被認為處在當前大學科研創新體系建設改革任務清單的第一位。這一共識源于對創新活動內在規律的深刻洞察:真正具有突破性的知識生產,特別是高風險的“0到1”原始創新與長周期的基礎研究,其探索過程天然伴隨不確定性和非即時產出性。然而,現行普遍推行的量化、短周期、結果導向的科研評價機制,在制度設計上更傾向于風險規避與效率可控。這在實踐中雖可勉強維系科研人員的基本活躍度,避免集體性的“躺平”,卻難以有效激勵科研人員主動挑戰未知領域、承擔高風險探索項目,同時也在制度層面無形中強化了對“安全區”內重復性、漸進式研究的路徑依賴。因此,完善制度規則的一個核心著力點,應聚焦于系統性地引入并強化中長期激勵機制,為師生的輕裝前進保駕護航。比如,超越簡單化的論文、項目、獎項計數,建立能夠識別高風險探索項目本身價值、團隊協作深度、對學科長遠發展的潛在貢獻以及解決重大基礎問題潛力的綜合性評價指標;設立專項保障與風險共擔機制,為從事高風險、高價值基礎研究的團隊提供穩定、非競爭性的中長期資源支持等。
同樣緊要的是,針對我國大學“強調合作,但卻忽略共享”的現狀,還要建立利益共享、交換和補償機制。這種機制,不僅能推動大學從知識生產的孤島轉變為開放協同的創新樞紐,更能通過利益紐帶實現教育鏈、人才鏈、創新鏈與產業鏈的有機銜接,真正釋放大學科研創新體系的生態效能。比如,對于科研團隊成員之間合作乏力、難以形成強有力團隊的問題,可通過建立基于個人貢獻度評估的動態收益分配機制,以打破“搭便車”現象,形成“付出—回報”的穩定預期。具體而言,可構建包含科研構思、實驗執行、論文撰寫、成果轉化等維度的貢獻度評價指標體系,結合科研過程中的數據留痕,對團隊成員的實際貢獻進行量化評估和差異化收益分配,并對在關鍵環節作出突出貢獻的成員給予額外激勵。再如,對于研究團隊通過科技成果轉化獲取的收益,大學可建立“學校—院系—團隊”三級收益分配機制,明確將收益的一部分定向反哺給成果來源院系,以激發院系采取措施支持其師生跨部門從事科研活動的積極性,實現“轉化收益—合作支持”的閉環激勵。又如,針對大學與企業難以深入、穩定開展科研合作的問題,大學可以與目標企業探索建立資源交換定價機制,讓雙方投入的資源都可量化、可補償,并設立專項基金,真正打通“產業技術需求—科研攻關—人才培養”的價值閉環。
(作者系杭州師范大學中國創新創業教育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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