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幾天,浙江以高溫酷暑天氣為主,局部會出現40℃以上的極端高溫天氣。為切實保障勞動者權益,省總工會近日發布《浙江省總工會關于做好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的提示函》,具體來看↓↓
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
用人單位應制定防暑降溫工作方案和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習,并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
加強勞動者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
對高溫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防止發生中暑、火災等事故。
執行高溫作業時間規定
用人單位應根據氣象臺當日發布的預報氣溫,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的要求,執行高溫天氣室外露天作業的相關規定,采取輪換作業等方式,適當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勞動強度和作息時間,避開高溫時段,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
足額發放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根據《關于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65號)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完善防暑降溫措施
用人單位應當優化工作環境,在高溫作業場所配備必要的通風、隔熱、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高溫作業休息場所。
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藥品,不得以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
全省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工會驛站)竭誠為外賣小哥、環衛工人、貨車司機、快遞員等廣大戶外勞動者提供免費飲水、消暑納涼、手機充電、圖書閱讀、法律咨詢等服務,以最實舉措、最優服務,切實保障和維護職工安全健康權益,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共建浙江高質量和諧勞動關系!
內容綜合自浙工之家、浙江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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