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教育局印發了《關于做好2025年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2025年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對象、招生范圍、報名時間、報名辦法、錄取辦法等事項作出具體部署。
一、招生對象
(一)民辦小學
具有本市戶籍或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口且年滿六周歲(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二)民辦初中
具有本市小學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具有本市戶籍和外地小學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口子女應屆小學畢業生。
二、招生范圍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主要面向審批設立部門管轄區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區域以外戶籍學生(不含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口子女及已在本市小學就讀且有本市小學學籍的非本市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和未經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或小學畢業生入學。已轉公的公參民學校招生方式保持不變。
三、報名時間
2025年7月9日8:00—7月14日18:00。
四、報名辦法
2025年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和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同步進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繼續實行網上報名。在全市統一時間內,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通過手機端或電腦端進行網上報名。每名適齡兒童、小學畢業生均可選報一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一)手機端
公眾號登錄入口:關注“太原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微服務——義務教育招生”,進入“太原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系統”,點擊“我要上小學”或“我要上初中”。
APP登錄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點擊“義務教育招生”,進入“太原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系統”,點擊“我要上小學”或“我要上初中”。
(二)電腦端
太原市教育局官網:登錄http://jyj.taiyuan.gov.cn,點擊進入“太原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系統”后,點擊“我要上小學”或“我要上初中”。
此外,還可以通過電腦端登錄山西省政務服務網(https://www.sxzwfw.gov.cn)進行報名。
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與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系統實現有效對接。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未經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小學畢業生。
五、錄取辦法
(一)注冊入學和電腦隨機派位入學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報名人數小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注冊入學,空余計劃不再進行補招;網上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選擇是否進行捆綁搖號(關聯派位)。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由學校屬地縣(市、區)教體局統一組織。
(二)直升入學
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應當在具備直升本校資格的小學畢業生及其監護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該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讀。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須參加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并報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的,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初中錄取結果;直升人數小于初中招生計劃的,空余計劃根據報名情況實行注冊入學或電腦隨機派位入學。
(三)錄取結果審核
1.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結束后2日內完成錄取手續辦理工作。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視為自愿放棄錄取資格。
2.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按照全市統一要求,認真準確核對被錄取學生的有關信息,并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格式將錄取學生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每頁需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和《2025年太原市小學(初中)學位確認表》報送屬地縣(市、區)教體局審核。
3.凡已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并辦理入學手續的學生,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向其發放加蓋本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
4.凡已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并辦理入學手續的學生,縣(市、區)教體局不再為其安排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未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小學畢業生,由戶籍或學籍所在縣(市、區)教體局統籌安排,不得擇校。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確保規范有序。各縣(市、區)教體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堅持義務教育的公益屬性,統籌做好縣域內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要成立專項工作組,指定專人負責,建立全程監督機制。認真做好縣域內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派位工作,不得委托學校自行組織。電腦隨機派位要全程錄像,邀請公證機構人員、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確保全過程公平公正。
(二)嚴明招生紀律,規范招生秩序。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堅決杜絕超計劃招生、無計劃招生和違規跨區域招生行為。對于違規招收的學生,教育行政部門一律不予辦理學籍注冊手續。嚴禁任何形式的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等違規行為,確保學籍管理規范有序。
(三)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市、區)教體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招生政策宣傳解讀工作。要正確引導家長及學生理性選擇民辦學校,幫助家長全面了解招生政策。各民辦學校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堅持誠信招生原則,全面公開招生信息,實施陽光招生工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嚴肅工作紀律,強化責任落實。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招生工作紀律和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相關要求,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堅決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十項嚴禁”。重點包括:嚴禁采用考試、面試、測試、測評、競賽、面談、篩選簡歷或者任何變相形式選拔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嚴禁將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各類文化課考試結果、培訓證書以及學科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嚴禁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嚴禁以任何形式或名義“掐尖”招生;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以承諾入學、簽訂協議等方式提前搶挖生源;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超計劃招生、超范圍招生、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
(五)加大督查力度,嚴格責任追究。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招生工作督查機制,對違法違規招生行為實行“零容忍”。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將招生工作納入重點督查范圍,對違反“十項嚴禁”規定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切實維護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
來源:太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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