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把網友當傻子,男主播帶貨違規商品,被舉報后被判4年有期徒刑,隨著互聯網技術和物聯網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傾向于在網上購買電子產品,尤其是智能手機,然而,便利之下也隱藏著不容忽視的風險。
近日,黑龍江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涉及蘋果手機翻新的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被告人楊某因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175萬元,這一案件再次將“直播帶貨翻新機”的亂象推上了輿論焦點。
據判決書披露,楊某自2021年9月至2024年5月期間,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非法收購大量二手蘋果手機,使用非原裝配件進行翻新,并通過直播平臺以“99新”“準新機”等字樣對消費者進行誤導性銷售,消費者朱某在購買一部被偽裝成準新機的iPhone 11 Pro Max后,發現手機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最終報警揭發了這一產業鏈。
蘋果公司
該案暴露出目前直播帶貨領域中存在的諸多監管漏洞,一方面,一些平臺為了流量和收益,對帶貨內容審核不嚴,對商家資質缺乏有效監管,另一方面,部分消費者由于價格誘惑和商家營造的“性價比”氛圍,缺乏基本的辨別能力,容易落入翻新機、假貨的陷阱。
值得警惕的是,該案中楊某翻新的假冒蘋果手機多達1088部,市場總價值高達345萬元,這不僅是對消費者權益的嚴重侵害,也對正規品牌廠商的商譽構成巨大沖擊,更關鍵的是,使用假冒配件翻新的手機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如電池爆炸、系統漏洞、信息泄露等問題,用戶生命財產安全都可能因此受損。
這一事件也再一次提醒監管機構、平臺方和消費者三方都應提升風險防范意識,平臺應加強對帶貨商家的審核,設置技術門檻和追責機制,防止不法分子借助直播渠道牟取暴利,相關部門則應加大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的力度,強化對電商、直播領域的法律監管,而消費者自身也應提高辨別力,盡量通過正規渠道購買手機,不輕信“低價高質”的誘惑。
直播帶貨的本意應是便民利民,而不是讓灰色產業鏈借殼生長,只有全社會共同構筑誠信防線,才能真正營造出一個安全、透明、有序的網絡消費環境,對此你們有什么想吐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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