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慣常使用毒品而被移交審判的演員劉亞仁(39歲,本名嚴弘植)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
韓國大法院1部(主審大法官馬龍洙)3日對涉嫌違反《毒品類管理法》(興奮劑)、吸食大麻及教唆等罪名被起訴的劉某,維持了原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200萬韓元。
劉亞仁被指控在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間,以美容手術的睡眠麻醉為借口,在首爾多家醫院共181次慣常使用醫用異丙酚等藥物。
他去年9月在一審中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并當庭被捕,但在今年2月的二審中改判為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隨后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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