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的葛菲。葛菲家屬供圖,澎湃新聞記者 陳媛媛 翻拍
如何不讓每個迷茫的靈魂,成為行業野蠻生長的祭品。
“女子進行心理咨詢11天后自殺”,上了微博北京熱搜第一名。
自殺女子名叫葛菲,本碩畢業于國內名校,后進入國家級博物館工作。2017年,葛菲經北京安定醫院診斷患有雙相情感障礙(即躁郁癥)。
2015年5月起,葛菲開始接受粟超的持續心理咨詢,粟超是于天一的督導師。2021年9月27日及10月11日,葛菲在于天一的會面中,盡管已表現出強烈的自殺傾向并有過實際的自殺嘗試,于天一仍采用“脫敏治療”方法,強迫葛菲回憶與父親之間的痛苦經歷,導致其情緒極度負面。
兩次脫敏治療的次日,葛菲分別給心理咨詢師粟超、于天一發送信息求助,稱自己感覺絕望,有強烈的自殺想法和沖動,認為自殺沖動與脫敏治療有關,覺得脫敏治療不適合自己。
2021年10月22日早上8時許,葛菲被發現從小區單元樓18樓天臺“自主高墜死亡”。一個月后,葛菲的母親楊敏將粟超、于天一所在的北京明心咨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2023年11月13日,該案一審宣判,葛菲自殺死亡系外在因素與其內在病癥相互作用的結果,其中案涉咨詢行為即兩次脫敏治療是次要原因,被告應對原告因葛菲死亡產生的合理損失承擔30%的賠償責任。
一審判決結果公布后,雙方對判決結果都不滿意,分別提起了上訴。2024年3月和6月,二審兩次開庭審理,判決結果尚未公布。
據新浪“愛問醫生”等多個平臺顯示,粟超自稱曾被中國心理學泰斗沈德燦教授譽為“新一代天才咨詢師”,自創了“混合實效主義療法”,“至今保持100%咨詢成功率和行業最高的簽約率,累積數千個案”,并成為“中國第一位敢于承諾保證效果無效退款的咨詢師”。
居然還能自創療法?真把精神疾病當心靈雞湯療愈了?而且100%咨詢成功率?精神醫院的專業醫生也不敢這么吹吧?
不對個案多做評論。具體等法院二審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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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詢師在中國是一個基本沒什么門檻的工作,2017年9月起,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已被取消,什么阿貓阿狗拿個證都可以成為心理咨詢師,給那些有自殺風險的精神疾病患者充當人生導師。
葛菲的案例揭示了精神醫學與心理咨詢的邊界失守。2017年北京安定醫院將其診斷為雙相情感障礙。
雙相障礙的核心療法是心境穩定劑(如碳酸鋰)配合心理干預,而創傷修復需要更精細的情感重建技術。但涉事心理咨詢師粟超、于天一卻選擇系統脫敏療法,這種本用于特定恐懼癥的行為療法,在葛菲案例中如同用滅火器撲救化學火災——強行激活創傷記憶卻不提供情感支撐,最終引發情緒海嘯。
系統脫敏療法在葛菲案例中的應用,暴露了心理治療技術的濫用風險。該療法要求嚴格的分級暴露與情緒安撫,但記錄顯示,葛菲首次脫敏10分鐘即崩潰,咨詢師卻以"降低難度"為由強行推進第二次治療。這種操作違背了美國心理學會(APA)的臨床指南——當來訪者出現自殺意念時必須立即終止暴露療法。
明心公司門店。澎湃新聞記者 陳媛媛 攝
更諷刺的是,咨詢機構在聲明中強調"治療經本人同意",卻回避了精神障礙患者知情同意能力受損的醫學事實。
據澎湃新聞報道:
“醫生跟我說過幾次,心理咨詢沒什么用,所以我心里完全沒有底,但我怎么敢停下來呢?不管怎么說,我看到女兒更輕松走出咨詢室,我肯定舒心吶。所以我才那么信任他,他讓我提醒孩子每天記錄18 項記錄,不讓我去做專業事情以外的事情,我乖乖地聽話。”
楊敏盡管陪同女兒咨詢六年了,但楊敏對心理咨詢有很多疑惑。她自問:我真的了解心理咨詢嗎?
不聽專業醫師的話,被心理咨詢師忽悠的一個典型案例。
每小時2000元的收費,最終換來女兒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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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層的問題在于,國內對心理治療技術的監管停留在"江湖時代"。
歐美早已建立療法有效性數據庫(如APA的EST標準),而中國仍充斥"100%成功率"的虛假宣傳。涉事咨詢師粟超的"天才咨詢師"人設,正是這種野蠻生長的產物——用權威頭銜替代科學循證,用營銷話術掩蓋技術缺陷。
葛菲案折射出中國心理咨詢行業的系統性潰敗。
心理咨詢師資格證考試曾出現”七天拿證"的速成班,與歐美動輒6000小時臨床督導的訓練體系形成荒誕對比。
這種亂象的根源在于監管的"三不管"狀態:衛健委管醫療機構心理咨詢,卻管不到商業機構;市監局只管營業執照,不懂專業技術;行業協會缺乏強制約束力。當"心理咨詢"變成法律盲區里的商業狂歡,悲劇便成為必然。
對比新加坡類似案件,新加坡一名 31 歲的年輕人阿文(化名)因長期精神病困擾跳樓自殺。他的父母將其私人精神科醫生告上法庭,指醫生醫療疏忽,做出錯誤診斷和沒有正確配藥,導致兒子走上絕路,并索賠 330 萬新元。
雙方本應在 2023 年 9 月開庭正式開審,但在 8 月以 33 萬新元(約 174 萬人民幣)達成和解。(相關報道見:新加坡《Channel NewsAsia》2023 年 8 月 25 日的報道《Parents settle with IMH, psychiatrist for S$330,000 over son's suicide; ex - lawyers press for 'unpaid' fees》)
借鑒國外經驗,至少有以下數條:
心理咨詢行業應建立技術準入監管。譬如建立心理治療技術白名單,禁止對重性精神障礙使用暴露療法等高風險技術;
醫咨協同機制,要求商業機構咨詢必須出具精神科評估報告;
建立心理咨詢師執業保險與黑名單制度,重大過失案件永久禁業;
針對精神障礙患者設立”動態同意"機制,每次治療前需監護人及主治醫生雙重確認
葛菲的悲劇不應止于個案追責。我們更需要思考:如何不讓每個迷茫的靈魂,成為行業野蠻生長的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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