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法軒 記者 顧瀟)每當升學季家長們就開始為孩子升學焦心奔走,騙子們也看中了這一機會四處詐騙。揚州從事教育培訓行業的丁某為了償還巨額賭債,謊稱有門路上大學,通過偽造錄取通知書甚至組織虛假的體檢測試,博取家長信任,四年里詐騙家長324.7萬元。近日,丁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追繳違法所得。
2024年,揚州夏女士的女兒參加高考,為了讓女兒能上一個好大學她四處打聽門路。當年8月經他人介紹,夏女士認識了從事教育培訓行業的丁某。在交流過程中,丁某表示其有“特殊渠道”,人脈很廣,認識某大學的領導,能通過花錢走關系幫助夏女士的女兒就讀該學校。見丁某信誓旦旦,夏女士信以為真,累計支付相關費用10萬元。但是直到開學,夏女士也沒有收到該學校的錄取通知書,于是便前往公安機關報案。
2024年9月,丁某涉嫌詐騙被公安機關抓獲。原來丁某長期沉迷于網絡賭博、買彩票,為此欠下巨額債務。為償還欠款,丁某謊稱“有關系修改會考成績”“幫助保送名牌大學”,誘騙學生家長掏錢“買門路”。為了讓騙局更加逼真,丁某偽造錄取通知書、培訓合同,炮制虛假微信聊天記錄,甚至組織虛假的體檢測試。經查,2020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間,多名家長落入陷阱,累計被騙324.7萬元。案發后,丁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公安機關從丁某處扣押手機1部、涉案印章40枚、錄取通知書15份。
法院審理認為,丁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法院最終以丁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而為丁某私刻學校印章的楊某、薛某也分別被判刑,并處罰金。
對此法官提醒,高考沒有“捷徑”可走,入學招生都具有明確嚴格的規范流程和監督機制,任何聲稱可以繞過正規錄取程序的行為都可能涉嫌違法甚至犯罪,家長和考生務必提高警惕,切勿輕信“有關系”“內部指標”“代辦捷徑”等花錢能夠上好大學的虛假承諾,以免掉進“升學詐騙”的陷阱。如果發現被騙,要第一時間報警并保留證據、及時止損,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通訊員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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