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為能力就是指民事主體以自己獨立的行為去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簡單來說,就是一個人有沒有能力獨立去做一些涉及法律的事情,比如簽合同、買東西之類的。
網友咨詢:
夫妻一方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如何離婚?
池崇鎮律師解答: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不具有以自己獨立的意思表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的能力的自然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婚姻關系中,無論提出者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婚姻關系的解除只能通過訴訟方式予以解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雖沒有訴訟行為能力,無法準確表達自己的意愿,但在訴訟中可以由他的監護人代為訴訟。在離婚訴訟中,配偶角色已轉變為對立一方,配偶可以提起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訴訟,或者變更監護人訴訟,滌除自己的監護人和法定代理人身份,由其配偶之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進行訴訟。
池崇鎮律師補充:
離婚訴訟,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戶籍所在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是指被告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醫除外。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時,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夫妻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則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池崇鎮律師
本人從事律師職業十多年,經驗豐富。擅長:婚姻家庭、勞動工傷、交通事故、房產糾紛、刑事辯護、經濟糾紛等。秉持專業負責的態度,為客戶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