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就推廣應用部分案件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聯合印發通知,自2025年7月14日起在全國法院全面推廣應用67類示范文本。為進一步加強示范文本的推廣應用,最高人民法院此次發布10件典型案例,其中,遼寧一案例入選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某批發市場20家商戶與收貨方買賣合同糾紛案
——“上門普法+立案指導”示范文本助力商戶“零距離”解紛
【基本案情】
2025年以來,遼寧省大連市某批發市場買賣合同糾紛數量不斷攀升,入駐該批發市場的20家商戶因收貨方違約,陸續向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方支付貨款。
【起訴狀示范文本應用情況】
法院立案時發現,一些商戶提交的起訴狀及證據材料五花八門、訴求表達不清。經了解得知,某批發市場大多數商戶訴訟能力較弱,且商戶日常交易往往沒有書面合同,以微信聊天轉賬居多,賬目混亂且實物證據和電子證據雜糅,常常“有理說不清”。對此,法院決定“送法上門”,到批發市場所在街道的社區聯系點進行現場宣講,指導批發市場的商戶如何應用示范文本梳理糾紛情況、準備訴訟材料,并圍繞買賣合同糾紛示范文本要素講解商戶如何在買賣過程中保障交易安全。
宣講結束后,商戶現場對照示范文本條目進行梳理。個體工商戶劉某說:“這個示范文本太好用了,我一對賬,又發現了幾筆遺漏貨款,這樣又給我找回錢了。”張某用示范文本梳理賬目,很快發現自己算錯了賬,高興地表示:“那我就不用打官司解決了”。衣某將填寫的要素式起訴狀交給現場的法院工作人員審核,當場發現合同約定的交貨時間還沒有到,自己不用著急起訴。商戶們表示:“以后經營中就依照這個示范文本規范買賣手續,避免打官司找不到證據。”經過指導,部分有訴訟需求的商戶現場完成訴狀填寫和證據材料準備,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請。針對未到場的商戶,法院提供二維碼方便當事人掃碼獲取示范文本及填寫指導服務。
本次宣講后,大連西崗法院新收涉某批發市場的買賣合同糾紛數量明顯下降,立案一次性通過率大幅提升。調解員、承辦法官反饋,指導應用示范文本后,某批發市場的商戶訴訟能力明顯提升,訴求表達更精準、證據提交更規范。
【典型意義】
本案系買賣合同糾紛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應用案例。一是應用示范文本指導立案,提升當事人訴訟能力。本案中,法院通過排摸發現某批發市場潛在訴訟較多、當事人訴訟能力較弱,主動上門指導立案。當事人對照示范文本要素梳理交易信息、核對賬目、明確訴求,在短時間內就發現因賬目算錯、交易時間弄錯不再起訴,或者發現遺漏貨款對訴狀自行作了補正,有效避免因錯填、漏填增加不必要的訴訟成本。二是應用示范文本精準普法,實現糾紛源頭預防。法院主動延伸職能,面向某批發市場商戶開展上門普法,結合示范文本要素講解買賣合同訂立、履行中的常見風險以及爭議解決環節的證據留存固定要點等,指導商戶規范日常經營交易行為,從源頭預防糾紛輕易成訟,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審核丨黃艷輝
編輯丨秀 姿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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