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律師-北京房產律師-房地產糾紛專業律師, 靳律師團隊專門代理借名買房、房產買賣、遺產繼承、離婚分割房產、拆遷析產、共有房產確權分割、居住權案件,為您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親屬間借房居住本是人情往來,但借住關系失控引發的騰退糾紛時有發生。北京一起案件中,房主將房屋借給妹妹臨時居住,多年后妹妹一家不僅拒絕搬離,還擅自裝修房屋,法院結合所有權歸屬和占用事實作出了裁判。
一、案情梳理
(一)當事人信息
原告:趙偉、孫莉(夫妻關系,房屋所有權人)
被告:孫梅(孫莉妹妹)、周強(孫梅女婿)、劉艷(孫梅女兒,周強妻子)
(二)事件經過
2017 年初,孫莉因妹妹孫梅家裝修,同意其暫時借住自家位于朝陽區的一號房屋、二號房屋,雙方約定孫梅裝修完成后即搬離,且不得帶外人同住。2018 年中,趙偉、孫莉發現孫梅不僅未搬走,還私自更換門鎖拒絕提供鑰匙,當即要求其搬離。后因二原告出國探親及疫情影響,直至 2022 年底才回國處理此事。
期間,物業公司告知趙偉夫婦,孫梅女兒劉艷、女婿周強正在對房屋進行大規模拆改裝修,二原告明確表示不知情且未同意。經查,孫梅 2021 年患病后,周強夫婦以照顧為名入住,2021 年 4 月以更換管線為由對房屋進行全面裝修,裝修保證金已由物業退還。
2023 年 2 月,二原告提出要么周強夫婦購買房屋(總價 730 萬元,低于市場價 100 余萬元),要么兩個月內搬離并給予 50 萬元補償。周強夫婦起初同意購房,后以資金不足為由反悔,反而要求二原告支付 270 萬元市場差價。雙方協商無果后,二原告發送短信催告搬離,孫梅一家拒不履行,二原告遂起訴要求騰退房屋、支付占用費并返還屋內物品。
孫梅辯稱,借住系孫莉基于 "抱團養老" 承諾的安排,裝修經孫莉口頭同意,且雙方存在 1992 年的 10 萬元欠款糾紛未解決,拒絕騰退直至經濟糾紛處理完畢。
(三)爭議焦點
孫梅一家是否有權繼續占用一號房屋、二號房屋?
擅自裝修房屋能否成為拒絕騰退的理由?
房屋占用費應如何計算?
二、案件分析
(一)房屋所有權的核心效力
法院對權利歸屬的審查:
所有權人的支配權:一號房屋、二號房屋登記在趙偉名下,屬夫妻共同財產,二原告依法享有占有、使用、處分的完整權利。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所有權人對不動產的支配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借住關系的性質:雙方形成無償借用合同關系,屬于實踐性合同,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返還,尤其是在約定的借住條件(裝修完成)已成就的情況下,孫梅一家繼續占用缺乏合法依據。
抗辯理由的不成立:孫梅主張的 "養老承諾" 和 1992 年欠款糾紛,與房屋占用屬不同法律關系,不能構成合法占有抗辯,經濟糾紛應另案解決。
(二)裝修行為的法律評價
法院對添附行為的認定:
擅自裝修的過錯:周強夫婦在未取得所有權人明確同意的情況下裝修房屋,即使曾告知物業,也不能替代房主授權,構成對他人財產權的侵害。
裝修款的處理規則:根據司法實踐,未經同意的裝修,所有權人無需補償,但若裝修物可拆除應恢復原狀,不可拆除的可折價歸所有權人。本案中法院明確裝修款爭議應另尋途徑解決,不能作為拒絕騰退的理由。
結構安全的責任:私自拆改房屋結構可能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物業公司雖退還保證金,但不能免除侵權責任,所有權人可另行主張修復費用。
(三)占用費的合理確定
法院對損失賠償的審查:
占用費的請求權基礎: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條,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孫梅一家經催告后拒不搬離,構成無權占有,應賠償占用期間的損失。
計算標準的考量因素:二原告主張每天 500 元(每月 1.5 萬元),法院結合糾紛起因(親屬借住)、通知搬離時間(2023 年 2 月)、裝修爭議等因素,酌情確定截至判決生效之日的占用費為 6 萬元,兼顧情理與法理。
后續費用的處理:對判決生效后的占用費,因尚未實際發生且可能存在履行變化,法院未予支持,預留另行主張的權利。
三、裁判結果
法院判決:
被告孫梅、周強、劉艷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位于北京市朝陽一號房屋、二號房屋騰退返還給原告趙偉、孫莉;
被告孫梅、周強、劉艷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趙偉、孫莉房屋占用費 60000 元;
駁回原告趙偉、孫莉的其他訴訟請求。
四、案件啟示
(一)親屬間借房的風險防范
書面約定明確期限:借房時應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借住期限、用途(如 "僅限本人居住,不得轉租轉借")、騰退條件及違約責任,避免口頭約定引發爭議。
及時止損的維權意識:發現借住人違約(如擅自裝修、拖延搬離)應立即書面催告,留存通知證據(如短信、快遞簽收記錄),協商無果及時起訴,避免損失擴大。
(二)所有權保護的法律邊界
物權優先于債權:親屬間的經濟糾紛、情感承諾不能對抗物權人的返還原物請求權,本案明確經濟糾紛需另案解決,不能作為占用房屋的合法理由。
裝修行為的合法性:非所有權人對房屋進行重大裝修需取得書面授權,裝修前應簽訂協議明確費用承擔、裝修物歸屬,否則可能承擔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的責任。
物業公司的告知義務:業主應留存緊急聯系人信息,要求物業對房屋裝修、轉租等重大事項必須核實業主意見,避免他人冒用名義處理房屋事務。
(三)占用費的主張技巧
計算標準的舉證:主張占用費需提供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參考(如中介報價、租賃合同),明確每日或每月金額。
起算時間的確定:一般從明確催告騰退的合理期限屆滿后起算,本案法院結合 2023 年 2 月催告事實和協商過程,酌情確定合理費用,體現公平原則。
本案判決明確了 "物權不受侵犯" 的基本原則,警示親屬間借房應堅守法律邊界,書面約定權利義務,發生糾紛時通過合法途徑解決,而非以占用房屋的方式激化矛盾。所有權人也應增強證據意識,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案例發生地為北京,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系我們予以撤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