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
2025年6月23日,由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司法判決研究中心、法商慈善信托發起,北京宸章律師事務所與北京衡寧律師事務所聯合承辦的“刑商匯研討會(2025年第一期)”成功舉辦。此次研討會以“民刑視角下民營公司股東資本責任的熱點問題”為主題,匯聚了眾多學界權威與實務精英,為民營經濟法治建設出謀劃策。
在本次研討中,法政智庫秘書長、《人民法治》雜志社原社長兼總編陳驚天博士發表了自己關于“民營企業家涉刑案件偵辦審理的時代要求與基本導向”的演講。此次發言中,陳驚天博士聚焦“保護”與“謙抑”兩大關鍵詞,深入闡釋了強調“保護”的時代背景,同時提出辦理案件需要貫穿“謙抑”原則的基本導向,并以具體案例說明,案件處理需要超越個案本身,兼顧企業存續、員工就業等現實影響,確保“保護”與“謙抑”落到實處。
現將陳驚天博士的演講全文整理刊發,通過深入研讀,我們能更清晰地把握民營企業家涉刑案件偵辦審理的時代要求與基本導向,也期待此次研討會能切實推動“刑商融合”,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撐。
陳驚天博士
■ 法政智庫秘書長
■《人民法治》雜志社原社長兼總編
尊敬的樊老師,各位同行、同事,師兄弟姐妹們,下午好!
今天上午5點就醒了,琢磨著下午要講什么題目,在床上大概想了半個多小時,我琢磨出這么一個標題,叫“民營企業家涉刑案件偵辦審理的時代要求與基本導向”,重點講四個字,“保護”和“謙抑”。
剛才樊崇義老師、杜萬華專委都講到了“保護”二字,樊老師講的是民營企業家的法律保護,杜萬華專委講的是民營經濟的破產保護。為什么要保護呢?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因為民營企業家實質上是社會極為重要的資源。杜萬華專委講到,國有資本發展要突出一個“穩”字,民營經濟發展要強調一個“活”字,外資引入是我們增強實力的表現,內在是一個“強”字。這就好比一陰一陽、一動一靜,那些安于現狀、按部就班的人,受傷的機會總是要少一些;而勇于創新、走在前沿的人,摔跤碰壁的機會就多。高手是怎么煉成的?是不斷地碰南墻、不斷地創新、不斷地克服種種困難、不斷地整合資源,才能成為真正的高手,成為很厲害的企業家。從任正非的諸多講話中,能看到華為一路如何走來,如何逐步從血和淚的教訓中加強企業合規與創新,所以在創新領域不落后,在合規上讓美國抓不到太大的毛病。這都是從血與火的過程當中走過來的。如果有點問題,就一棍子打死,企業家就沒有成長的土壤。民營資本既然要“活”,那民營企業家就要“保護”,這就是當前的一個時代要求。
關于為什么要“保護”這個主題,有一個大的時代背景,我大致講這么幾條:
一、大家都講到了共同的一點,我不展開——就是中央肯定民營經濟的“56789”,說明民營經濟極端重要,要保護。
二、民營經濟在具備“56789”重要性的同時,從華為芯片、機器人、AI 智能等方方面面的技術突破角度來看,我們能看到什么?沖鋒在前、解決卡脖子工程的,都得靠民營企業,因為它具有“活”的特性,這是事關國運的大事,所以要保護民營企業的這種活力。
三、民營企業存在事實上的不平等,所以我們現在的立法導向反復強調“平等保護”。雖然我們在這方面已經做了很多工作,但是要告訴大家的是,法律人還強調一個“形式平等”和“實質平等”的問題。民營企業處于一種相對弱勢的狀態,形式平等實質上還是不平等。法律的一個基本導向是要傾向于保護弱勢這一方,形成整體平衡。
四、要注意法網越來越密的問題。2007年,我當選北京律協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委員會首屆副主任后,第一次去給北京律師講課,當時就講了一條,從法律風險控制管理的角度來講,法人(法定代表人的通俗叫法),就是隨時可能被繩之以法的人,這是我2007年講的。最近這兩年又流傳一句話:企業家要么在走向監獄的路上,要么已經在監獄里了。雖然這句話帶有一些情緒性的導向,不準確也不全面,但是我們不得不重視,這確實是一種比較普遍地受到關注的社會現象。我要說的是什么?法網越密,企業家越慌。我們中國古代法治最主要的一條原則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為什么要法網恢恢?咱們中國古代,刑法獨重,刑法獨大,所謂的法網主要是指刑法的法網,也就是法網一定要大一點才能夠做到疏而不漏。我們目前整個的立法司法導向,尤其是實踐導向,好像是,至少我個人的體感是,背離了法網恢恢的這種導向。
五、法網密了之后,就可能導致選擇性執法,出現想辦誰就辦誰的不良現象。若存在人人都有違法嫌疑的情況,握有權力的個別人就可能恣意妄為。我們都知道,企業家還有個“原罪”的問題,權力任性的話,后果很嚴重。
六、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糾紛的情況實質上是愈演愈烈,這個一定要糾偏。為什么敢這么說?你看民營經濟促進法就特別強調禁止這種情況,從我們媒體人的習慣來反向解讀,就表示在現實當中這個問題多么嚴重,這是我想講的第六個背景。
七、逐利性執法問題,最近很熱,對企業家“遠洋捕撈”搞得人心惶惶。
八、冤錯案件屢見報道,糾正起來卻難如登天。
在這種狀態下,必然會讓中央特別強調的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效果,無法扎到企業家的心中,也就是說,中央強調的法治效果,在實踐當中大打折扣。因此,這幾年頻繁出臺中小企業促進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民營經濟促進法等等,就是中央表明的一個態度,也就是我們當前這個時代要面臨的問題,或者說時代要求,就是要保護民營企業家,保護民營企業。
具體到個案當中,我們要有哪些基本的導向,我想也有這么幾條,核心就是刑事司法一定要貫穿始終的“謙抑”兩個字。刑法的謙抑原則一定要貫穿民營企業涉刑案件辦理的始終,在偵查、起訴、審判不同階段都要貫徹始終。具體來講,我想到有這么幾條:
一、對于民營企業涉刑案件的立案,在制度設計上面,機制設計上面,要做雙審查。什么叫雙審查?一方面來講,要審查這個事情是不是可能構成刑事犯罪,這是第一個審查;另一個方面,一定要去審查這個事情是不是可以通過民事手段、行政手段得到解決。雙審查要貫穿一條基本原則,民事和行政優先,刑事斷后。要貫穿這么一條基本原則,來審查決定是不是立案。
二、非必要不能羈押,羈押要作為例外。這個是由中國當前的民營經濟發展特點決定的,咱們中國的民營企業,保守地講,拿二八定律簡單地去套,至少80%的民營企業,如果把老板抓了,這企業就黃了,或者馬上就出大問題。因此,除非我們判斷他已經不可救藥了,馬上就要讓他死,抓了他滅了他才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債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的利益,實現社會穩定,那就馬上抓他辦他,干徹底。如果但凡他有一線生機,就不能抓他。我們知道,民營企業老板抓進去了之后,一般上這個企業就不死也得死。所以,這一條對于民營企業涉刑案件當中,要作為一條鐵律定下來,非必要不羈押。辦一個案子,垮一個企業,絕對要不得。
三、在立案、在偵辦過程當中,要堅決地把證據裁判原則貫徹始終。也就是說從立案開始,就得從整個現有的證據鏈或接到的舉報線索當中,綜合評估是不是構成犯罪。如果不構成,證據鏈還不太充分,如果說通過民事手段、行政手段能夠解決,那這就不能往前推進刑事程序。
四、一定要堅決地貫徹無罪推定的原則。反映在兩個方面:一個是罪疑,一個是事疑。無論是事實存疑或者是罪名存疑,都應該堅持疑罪從無,堅持無罪推定的一個基本原則。
五、在效益上,一定要注重損益比,算經濟賬。比如,采取手段查封扣押財產時,一定要最大限度保障企業能夠運營,一定要最小化地去查扣,達到一個最佳的損益比,也就是說一定要算經濟賬。
六、一定要慎用徒刑。我有一個比較樸素的想法,涉及錢的犯罪,如果能用錢來解決,那就爭取用錢來解決。能夠賠付,加上罰金,可能會取得最大的社會效益。
最為關鍵的是,對辦一個民營企業涉刑案件,一定要對辦案效果進行綜合的評估。綜合的評估不是說簡單地把刑事案件辦了就完了,一定要結合企業的運營情況、員工就業情況、貸款狀態等方方面面的問題去考量。要真正從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方面進行綜合評估和評判。我舉一個例子,前幾個月接到一個咨詢,一家民營企業給一個做假冒貓糧的企業做了包裝袋,老板剛開始是不知道這授權是假的,但后來在做的過程中發現是假的,但還是繼續做了。這家企業有十幾個工人,幾百萬貸款。口供上鎖定了有18萬元的盈利,因為我們知道這個罪名盈利15萬元是一條線,無論是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都有爭取緩刑的機會,所以我建議他們盡快認罪認罰。結果還成了,檢察院同意了,簽了認罪認罰相關文件。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過了幾天檢察官打電話讓老板來一趟,讓他把手續帶過去。到了之后,手續被直接收回去了,說重新研究了,不同意判緩刑,還是要判實刑。這種狀態下沒辦法我就介入幫他,去努力爭取緩刑。這個事情很簡單,企業違法獲利18萬,有幾百萬貸款,有十幾個工人,之前沒有任何不良記錄,積極退贓,認罪認罰。這老板一抓,停產了,貸款還不了,十幾個員工要下崗,你說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哪個效果能達到。但最后還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爭取判了一個緩刑。舉這個例子,就是要強調案件結果的綜合評估不是一句空話,一定要落到實處,一定是從案件本身擴展到政治效果、社會效果之上,才能夠對這事情做出一個準確的、恰如其分的、合理的、科學的決定。
我的觀點就分享到這,有感觸而發,可能很多問題考慮的還不太成熟,請大家多多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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