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九案。
2005年年末,貴州省安順市的一則刑案判決引發了全國的關注。
惡劣刑犯崔英杰和宋金寧涉嫌持刀兩次搶劫、輪奸少女王江蘭,并將她殘忍殺害。
作案時,崔英杰已經19歲,宋金寧17歲,安順中院在審理時,判處崔英杰死刑,宋金寧無期徒刑。
兩人不服判決,當場提起上訴,貴州高院再審后,改判崔英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此判決一出,立刻在全國引起軒然大波:
“兩次搶劫+兩次輪奸+故意殺人=死緩?!”
“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不但要殺,還要凌遲處死!”……
輿論沸騰,如燎原之火,越燒越烈。
那么,已經被判處死刑的人為何會被改判為死緩呢?案件的最終結果又是什么呢?我們一起來看一看。
水庫里的尸體
2004年10月11日,安順幺鋪鎮云馬廠蜜蜂水庫的水面呈現出一股異樣的平靜。
有人看見水面上飄著一個不明物體,走近一看,是個頭部血肉模糊的少女。
警方很快來到了案發現場,經初步勘察,少女頭部嚴重破裂,是外力所致的重型顱腦損傷死亡。
很快,在距離尸體8米遠的地方,警方發現了兩處血跡和兩塊沾著血痕的石頭。
在距這兩塊石頭不到兩米遠的地方,有一件白色夾克,兩條袖口都打上了死結,夾克里包裹著一塊石頭。
警方猜測這塊衣服包著的石頭很可能是砸死少女的兇器。
檢測后,石頭上的血跡果真是受害少女的;不僅如此,少女的體內還檢測出了精液。
隨著案件的推進,這個少女的身份也水落石出,她叫王江蘭,是安順本地云馬中學的高三學生。
誰會如此殘忍地殺死一個與世無爭的高中女孩呢?
經過調查摸排和目擊者的敘述,警方把嫌疑目標集中在19歲的崔英杰和17歲的宋金寧身上,并迅速采取措施,將兩人抓獲。
在搜尋證物的時候,警方在崔英杰的牛仔褲上發現了血跡。
經檢測,牛仔褲上的血跡和王江蘭的血型相同。
經過審訊,崔英杰和宋金寧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實。
少女遭搶劫、兩次輪奸、殺害
2004年10月10日下午,崔英杰(時年19歲)和宋金寧(時年17歲)商量一起實施搶劫。
崔英杰的父親是云馬廠的工人,母親則是云馬廠醫院護士,他中專畢業后一直待業在家。
宋金寧父母離異,父親在監獄服刑,母親馬麗紅則是云馬廠的工人。
臭味相投的兩人一拍即合,他們在云馬廠附近轉悠著,尋找合適下手的目標。
當晚10點左右,云馬中學里走出了一個少女,她剛上完晚自習,這個少女就是王江蘭。
當她走到云馬廠附近時,恰巧被四處尋找目標的崔英杰和宋金寧看到。
兩人用刀威脅王江蘭,從她身上翻出了15元錢。
之后,他們并沒有放過這個女孩,而是將她挾持到云馬中學附近對面的山上,輪流強奸了她。
少女為了活命,告訴這兩個惡徒,自己在學校附近租的有宿舍,可以帶他們到宿舍里拿錢。
于是,兩人又挾持著少女回到了她租住的宿舍,拿走了宿舍里的40元錢。
少女滿心期待著他們拿完錢就放過自己,可她的希望注定要落空。
這兩個惡魔少年并沒有打算放過她,怕她報警,兩人決定殺了她,以絕后患。
他們商量好要將王江蘭帶到云馬廠蜜蜂水庫殺害。
在將少女帶往水庫的途中,兩人竟又喪心病狂地輪奸了她。
到水庫后,崔英杰和宋金寧用一條小船將王江蘭載到水庫深處。
當時已是秋天,水冰冷刺骨,崔英杰脫下王江蘭身上穿的白色夾克,將她捆住后推進水庫,準備將她淹死。
少女被推下水后,奮力的往前游去,對生的渴望讓她爆發出了很大地能量。
眼看著少女奮力的游泳逃脫,崔英杰和宋金寧并沒有放棄殺心。
他們將船停到岸邊,哄騙著少女,讓她上岸。
也許是水庫里的水太過寒冷,少女無法支撐,也許是兩人的哄騙湊了效,王江蘭游上了岸。
她怎么也沒想到,岸上等待著她的還是逃不脫的死亡。
少女剛一上岸,崔英杰和宋金寧就迫不及待地用大石頭向她的頭上砸去。
兩人的力道很大,王江蘭的腦袋幾乎被砸爛。
在殺死少女后,崔英杰和宋金寧將她的尸體推入水庫后逃之夭夭。
在調查走訪中,警方很快通過目擊者毛某等,鎖定了兩人。
崔英杰和宋金寧被抓后,警方在崔英杰的牛仔褲上發現了與王江蘭血型相同的血跡。
在強大的事實面前,兩人承認了搶劫、輪奸、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
頗具爭議的判決
崔英杰說兩人是共謀搶劫,而宋金寧則說是崔英杰邀請他一起搶劫,還要走了他的一把水果刀。
安順市人民檢察院根據被告人供述的犯罪事實及現場勘查筆錄及照片、尸體檢驗報告及照片、證人證言等證據,認為被告人崔英杰、宋金寧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搶劫罪,應數罪并罰,同時向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05年6月16日,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雖崔英杰認罪態度良好,但犯罪情節過于惡劣,判處他死刑,立即執行。宋金寧則被判處無期徒刑。
崔英杰,宋金寧不服,當庭提起上訴。
2005年11月23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了崔英杰的死刑,認為他認罪態度良好,將量刑改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如此惡劣的案件,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改判引發了極大的社會爭議和民眾憤怒。
各大媒體紛紛報道,民眾一邊倒的支持判處崔永杰死刑。
同樣的罪名,同樣的認罪情節,兩級法院為什么會做出差別如此巨大的判決呢?這同樣讓很多法學界人士費解。
他們中的大部分人認為,僅僅是認罪態度良好不足以抵消他所犯的罪惡。
還有人認為貴州高院改判的原因,應是目前法學“慎用死刑”的一種趨勢。
沸騰的輿論下,貴州高院始終沉默以對。
這種情況下,王江蘭的母親齊少書為了替女兒討回公道,8次前往北京上訪。
最終,最高人民法院糾正了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改判,并于2010年9月對崔英杰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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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新浪新聞2006-01-05]兩次搶劫+兩次輪奸+故意殺人=死緩https://news.sina.com.cn/c/2006-01-05/09357901918s.shtml
[青島新聞網2006-01-04]搶劫+輪奸+殺人=死緩?https://www.qingdaonews.com/content/2006-01/04/content_5811082.htm
綜合百度百科資料和中國裁判文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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