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大連網友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留言反映:“建議政府借鑒其它城市的做法,重新修訂物業費收費標準,降低普通小區物業費收費價格,還利于廣大民眾”的問題。
大連市發展改革委對網友反映的問題答復如下:
1.2018年11月9日,原市物價局、原市國土房屋局共同印發了《關于公布我市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的通知》(大價字〔2018〕51號),通知要求,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由開發建設單位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根據住宅物業服務標準、服務成本,在不超過各等級最高指導價標準、下浮不限的基礎上,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具體物業服務內容和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此通知僅適用于主城五區,金普新區物業服務價格實行屬地化管理,具體價格政策可咨詢金普新區發改部門)。
業主可參照《大連市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服務等級、服務內容,通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物業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
2.關于網友提出的重新修訂物業服務費政府指導價的建議,我們將酌情考慮,結合我市實際,適時調整相關標準。
來源: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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