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貴州榕江縣發生了30年未遇的災害,幾個小時內縣城里面的最大商場被淹了。十分鐘,貴州“村超”球場成為汪洋大海,四萬多群眾急需轉移到安全地方。在知道這件事情后,陳光標第一時間組織資源,自己拿錢,動員社會力量捐款捐物,最后籌集了2000萬元的物資和裝備,包括現金。在24小時內運到災區,為救災、解決群眾困難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7月2號,陳光標又親臨榕江縣,進行了走訪。榕江縣授予陳光標“貴州村超公益慈善總顧問”、“貴州榕江縣招商大使”、“貴州榕江榮譽市民”三個榮譽稱號,表彰陳光標在這次救災當中的突出成果和社會擔當。
這個事情出來之后,有些人對陳光標的高調慈善給予了很多非議,甚至是有一些不太好聽的話,說陳光標做好事干嘛要留名,干嘛要這么高調,為什么要自己宣傳等等。看到聽到這樣一些議論,實話實說,我一方面氣憤,一方面是于心不忍。所謂的氣憤,就是當下社會為什么總是要好人做好事不留名?
這樣下去,現在社會還有多少人做好事?還有多少人為了公益有社會擔當?難道叫這些人真是又做好事又不留名,又沒有任何社會影響?
想一想,做好事目的是什么?一方面是解決困難,為需要的人救急、解決困難。但無論是一個人還是一個群體,做好事不留名,做好事不宣揚,還有多少人知道呢?還有多少人真正去做好事?因此我的觀點是:高調做好事,高調宣傳做好事。這才是當下社會應該提倡的。用這些好人好事去影響、帶動更多人做好事,做好人。
陳光標是全國的首善、道德模范,高調做好事有什么不可以呢?影響更多人去做好事,有更多好人,這個社會才能積聚正能量,才能把社會不良風氣真正打壓下去。因此當下社會不是去非議好人,而是要大力提倡做好人好事,讓高調的做好人好事形成一個氛圍。讓正能量之火冉冉升起,形成燎原之勢。大家要有愛,要齊心協力把中國社會環境搞得更好,這樣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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