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貴州省荔波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荔波縣中醫醫院原院長莫應田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莫應田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對莫應田違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庭審現場
經審理查明:2012年9月至2023年4月,被告人莫應田利用擔任荔波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荔波縣中醫醫院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藥品醫療器械采購、工程項目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4萬余元。
荔波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莫應田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巨大,應依法懲處。鑒于被告人莫應田具有自首、部分退贓、自愿認罪認罰等法定、酌定從輕、從寬處罰等情節。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被告人莫應田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
編輯 包程立 責編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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