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東省化州市平定鎮高車村的一片約1300平方米的開荒林地,成為了一場持續多年權屬糾紛的焦點。村民謝梅芳一家自1960年代起開墾并耕種至今的土地,在2024年7月,其上的48棵果樹(包括樹齡長達45年的龍眼、黃皮樹)被第三方蔡某雇人強行砍毀。
據當事人李日華(謝梅芳之子)稱,他們家對這片土地擁有長達64年的實際管護和收益權,并且有2021年平定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出具的、并經鎮政府確認有效的《雙方土地對換和解書》作為旁證。然而,化州市公安局在接到報案后,竟以“無違法事實”為由終止了調查。
事件的轉折點發生在2023年11月,砍樹方蔡某的父親等人,竟取得了包含該爭議地塊在內的《不動產權證》。李日華對此表示強烈質疑:“我們從未收到任何征收通知,為何我們家開荒了幾十年的地,突然就成了別人的不動產?”
李日華指出了其中的幾大疑點:首先,蔡家取得的《不動產權證》面積(約12.6畝)遠超其最初轉讓合同中的面積(6畝),涉嫌“擴界辦證”
其次,鎮農業農村辦公室并無土地確權職能,其出具的“權屬清晰”的《情況說明》程序上存在問題;更重要的是,鎮政府在明知土地存在糾紛的情況下,仍出具無糾紛證明協助辦理不動產證,這讓李日華懷疑背后可能存在“官商勾結”。
目前,李日華已就公安機關的《終止案件調查決定書》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雖然一審法院認定公安機關存在程序違法(超期受案47天),但并未撤銷其決定。李日華已向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并提交了更多證據,同時向紀委監委舉報相關公職人員涉嫌瀆職。
一棵45年果樹的倒下,揭開的或許是農村土地確權過程中存在的深層問題。當幾十年的實際耕種歷史,遭遇一紙來歷存疑的《不動產權證》,法律究竟該如何裁決?此案的最終走向,或將對當地農村土地糾紛的處理產生重要影響。我們也將持續關注。
來源參考:微言寵聽(作者:鄭科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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