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警水電部隊
1982年6月,在解放軍擔負內衛執勤任務的部隊以及公安部門實行義務兵役制的武裝、邊防、消防警察隊伍基礎上,黨中央、中央軍委新組建了“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至1983年4月5日,武警部隊總部正式宣布成立,標志著武警部隊步入了發展建設的快車道,但當時組建不久的武警部隊仍屬于新生力量,在各方面都需要“解放軍”這個老大哥的支援和幫助。因此,縱觀武警部隊的歷史,大家可以發現解放軍在歷史上曾有多次大規模向武警部隊移交各類力量的記錄。接下來,小圣就為大家展開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原武警交通部隊
解放軍第一次向武警部隊大規模移交力量是在1985年:1985年1月1日,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的統一部署,原屬解放軍基建工程兵的水電部隊、交通部隊、黃金部隊整體列入武警部隊編制序列,并在武警總部設立武警水電指揮部、武警交通指揮部、武警黃金指揮部,規格級別都是正軍級,主要負責領導管理所屬武警水電部隊、武警交通部隊、武警黃金部隊。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這一時期的上述三支武警警種部隊雖然已經列入武警部隊序列、是武警部隊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主要還是以國家有關部委領導為主。直到1999年初,中央才將原列入武警部隊序列且隸屬于國家有關部委領導的武警水電、黃金、交通以及森林部隊,明確交由武警部隊領導。
解放軍第二次向武警部隊大規模移交力量是在1996年:當時,著眼于社會經濟發展和國防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以及出于降低軍費開支的目的,軍委對于龐大的陸軍部隊進行了相應的精簡縮編,其中兵員不滿編、武器裝備也沒有齊額配備的14個陸軍乙種師就成為了裁撤的首要對象。(看到這里,可能有人會問了:陸軍野戰部隊為什么會出現甲、乙種師分級呢?其實,答案很簡單,那就是希望能夠在有限的軍費下維持更多的部隊編制,從而保證國防實力。)
而在同一時期,作為我國第二大武裝力量的武警部隊,卻面臨著缺乏機動作戰部隊、綜合實力需要盡快提升以適應不斷變化拓展的任務需求的現實難題。于是,一個要精簡縮編、一個要擴充力量,二者剛好有共同的目標。在此背景下,1996年10月,在中央軍委的命令下,解放軍陸軍14個乙種步兵師正式移交武警部隊組建為相應的武警機動師,并由武警總部直接領導管理,主要執行機動作戰任務以及處置突發事件。
后來,根據部隊資料公開,上述14個武警機動師的番號分別是:武警117師、武警120師、武警81師、武警114師、武警187師、武警7師、武警63師、武警128師、武警2師、武警93師、武警181師、武警126師、武警38師和武警41師。值得一提的是,武警機動師的建制與解放軍陸軍師一樣,也是以、師、團、營、連為單位,且依舊實行全訓,戰斗水平比一般的武警內衛部隊要高出很多,其武器裝備也更全面更精良。
解放軍第三次向武警部隊大規模移交力量發生在軍改期間:在此前的軍改中,武警部隊從解放軍那里接收了相應的軍事監獄和軍事看守所。軍改前,原七大軍區各設有一所軍事監獄,各省級軍區(正軍級警備區)則各下轄有一所軍事看守所。而在軍改中伴隨著七大軍區的撤銷,7所軍事監獄隨即轉隸武警部隊,同時重組改建為“武警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軍事監獄”;軍事看守所也是類似的情況,轉隸更名為“武警部隊某某省(市、自治區)軍事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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