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方魚論原創觀點,謝絕抄襲
7月1日下午,廣西桂林28歲男子唐某到一個魚塘釣魚,事先沒有告訴魚塘主。甩竿時魚線碰到高壓線,響起爆炸聲,還起了火。唐某全身80%被燒傷。
當時跟他一起來的女子趕緊找人幫忙。魚塘主莫某趕來才知道有人私自釣魚。他不認識唐某,不知道他為什么偷偷來自己的魚塘釣魚。后來才知道唐某是他朋友范某的朋友。
莫某說自己的魚塘不是經營釣魚生意的魚塘,是純養魚的。如果有自己的朋友來了,他會告知要謹慎甩竿,魚塘上空有高壓線。但是唐某是自己來的,沒有告訴他。
唐某被送到醫院救治,全身80%左右燒傷。魚塘主莫某的損失也不小,因為高壓線持續放電,有4000多斤魚被電死。
現在的問題是,誰該為這件事負責?
唐某私自到魚塘釣魚受傷,他自己肯定要承擔一部分責任。
魚塘上空能不能有高壓線?
先有線還是先有魚塘?
魚塘主莫某要承擔責任嗎?會不會因為他的魚塘沒有打上“有高壓電線,禁止釣魚”,要他去承擔責任?
他的4000多斤魚的損失,誰來承擔?
說真的,很同情莫某。養魚不容易,天災人禍,多種麻煩事。
從魚苗養成大魚,要付出很多時間、精力和成本。還要小心各種意外情況。
如果只是因為在他的魚塘出事就要他承擔一部分責任,有點太郁悶了。唐某是28歲,不是18歲以下,就算魚塘主不在,沒人提醒,難道頭頂的高壓電線,他真的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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