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9歲的小仙女跑到日本追星,結果在演出現場被抓了起來,還遭當地法院指控詐騙,判了18個月的監禁。
據京都新聞7月1日的消息,這名女子迷戀某日本偶像團體,因此特意赴京都市參加該團體舉辦的演出活動,還買了多張門票。
沒想到活動現場十分火爆,她雖然有票,但出示護照后卻被拒之門外,也不知道是什么緣故。
女子隨即在某紅書搜索解決方案,得知用日本人的名義去申請入場,就會容易的多。
為了不留遺憾,她當即在網上找了一張慶應大學的學生證,然后P上自己的照片,試圖蒙混過關。
但工作人員也不傻,人家一眼就拆穿了她的西貝貨,還立即叫來了警察,把她逮了個正著。
根據日本刑法159條,女子被控犯有“使用偽造有印私文書罪”,該罪名的刑期是3個月至5年,若同時觸犯“偽造有印私文書罪”,最高刑期則會提高至10年。
客觀的說,這名女子兩條罪全犯了,但她在法庭上振振有詞,辯稱自己沒有錯,因為其他粉絲都是這么做的。
法官聽的目瞪口呆,當場訓斥她“破壞對學生證的信任”,并判處她1年零6個月的監禁,緩刑3年。
分析人士稱,日本對證件審核極其嚴格,尤其是大型活動。當事人輕信網上攻略,使用非法手段導致刑事指控,在人生留下污點,實在是得不償失。
追星再怎么瘋狂,也應該建立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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