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套拆遷房給女兒一套,兒子帶著兒媳上門討回,父母當場收回,一套都不給
“拆房風一吹,親情就變脆。”
原以為我拼盡半生換來的兩套安居,能換來兒女的安心,哪成想,換來的卻是算計和涼薄。
我叫柳寶順,今年60歲,蘇北小鎮人,年輕時是建筑工地的包工頭,老婆王素梅是供銷社下崗職工。
我們育有一兒一女,大兒柳明遠,在市里做公務員,兒媳陳瑤是銀行職員;女兒柳如意,嫁到外地,過得平凡但孝順常歸。
前年鎮上棚改,我們家那兩間老磚瓦房被劃進拆遷范圍,政策一出,我們一家就憑著原址面積和年限補了兩套90平的電梯房。
我和老伴商量:“自己留一套養老,另一套給如意吧。她在外打拼,回娘家也有個落腳。”
我們給了她房本,沒登記贈與,只是寫在我名下,給她留了鑰匙,那是我的一番心意。
事發那天,是個陽光明媚的周末。
柳明遠和陳瑤突然帶著一紙袋材料回家,說要“聊點拆遷后房產安排”的事。
我以為他們是來關心我們,誰料剛坐下,陳瑤就直白開口:“爸,我們聽說你們把其中一套給了如意,是吧?我們覺得,這事得重新商量。”
我皺眉:“是給她住,不是過戶。”
柳明遠也開口:“可她嫁出去了,早就是別家的人。按理這房產得先照顧兒子繼承。爸,你要公平點。”
我心頭一震,老婆素梅臉色一下沉了:“你小時候誰給你交學費?如意陪我們去醫院、出錢買藥,她怎么不是咱家人?”
陳瑤笑了笑:“姑姑那是客氣,她有老公家,我們得替家里財產把把關。這套房,必須過戶給明遠。”
我頓時明白了——原來他們不是來“商量”的,是來“討賬”的。
我點了根煙,望著墻上如意小時候的合影,一字一句地說:“你們說得也對,既然給如意會惹爭議,那這房一套也不給你們。”
他們都愣了。
我摁滅煙蒂:“這兩套房,全留我和你媽名下。我們活著一天,房就歸我們;我們百年之后,依法分配,誰有孝心,誰有資格。”
陳瑤紅著臉站起來:“那以后我們就不管你們了!”
我笑了:“正好,如意巴不得天天給我們送飯。”
幾個月后,我做了公證,兩套房都設了居住權。
律師說我做得對,省得老人年老失依。
女兒知道后打來電話,哽咽道:“爸,你給我鑰匙就夠了,我哪敢真拿走一套。”
我沉默許久,說:“孩子,你記著,爸媽不怕窮,就怕心被輕看。”
“房子不比人情熱,親人若冷,金屋也白搭。”
當兒媳拿“嫁出去”當籌碼,兒子拿“獨子”談條件時,他們早忘了,房是墻磚砌的,人心卻是感情堆的。
正所謂:財要明分,人得明理——你叫房圍人,人心終究會散。
這年頭,親情最怕的,就是斤斤計較到骨縫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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