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有兩種,一是法庭審判,一是社會審判。以前的社會審判,作用遠沒有今天這樣大,這樣有份量。
何以如此?這主要是因為現在是一個自媒體時代,人人都是監督者,信息傳播還又快捷,一人發天下知。
這在最近的虐貓蘇某某被拒錄一事上,得到了充分的證明。就因為一個人發現情況,很快就成為熱點。
這種情況,在以前的非自媒體時代,是不會出現的。如果還是以前,蘇某某必然順利過關,成為公職人員。
先簡單梳理一下前因后果吧。
這個事情要追溯到2024年11月底,事發地點是華中農業大學。
當時,華中農業大學中有很多流浪貓,不少學生投喂,可不久流浪貓莫名其妙接連死亡,引起很多人的懷疑。后來,學校的相關負責人以及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就介入,進行了調查。
調查發現,死貓身上沒有傷口,也沒發現骨折,也不像生病,死因不正常。進一步調查,原來是蘇某某把5片人類藥物壓碎后,沖成水加入了流浪貓的食物和水中進行投喂,導致流浪貓中毒死亡。
由于蘇某某做出了這樣的行徑,因此華中農業大學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對蘇某某進行了嚴重警告處分。
今年的6月19日,桂林市的事業單位考察名單正式公布了,考生紛紛查看自己的成績。于是,蘇某某的厄運來了。
就是這么寸,就有一個人發現了一個崗位第一名的名字,和之前的一個虐貓事件中的蘇某某同名同姓。
(第一名,是焦點,是不是也怪蘇某某考得太好了?不過,早晚會被發現。)
于是,發現者就直接把這個事情發到了網上,迅速上了熱搜,引發了眾人的討論,媒體也馬上跟進。
媒體一跟進,事情就更大了,畢竟記者會找上門去的。比如,現代快報記者就致電招聘單位詢問情況。這種情況下,招聘單位自然不敢怠慢,馬上調查。
調查的結果,真的不是巧合,不是同名同姓的兩個人,而確實是一個人,就是去年虐貓的華中農業大學的蘇某某。
從蘇某某考編成績第一名來看,蘇某某是有才學有能力的,但是很遺憾,因為有過虐貓的劣跡,加之社會輿論如此激烈,招聘單位毫不猶豫地拒絕錄用。
在此事剛被網友曝光時,也有人認為可以給蘇某某一個機會,不必一棍子打死。比如宋清輝、胡錫進都持這種看法。這種看法也有一定道理,畢竟人非圣賢孰能無過,有則改之,也可能真的改過來。
但是,這個問題應該這樣看,對于蘇某某虐貓這個錯誤,給機會能說出道理來,不錄用也能說出道理來。在可錄用可不錄用的情況下,招聘單位有自主選擇權。而招聘單位在做決定的時候,卻不能不考慮社會輿論的影響,不能冒天下之大不韙。
所以,這件事一出來,我就預感蘇某某要涼,畢竟社會輿論壓力巨大,招聘單位不能視而不見。果然不出所料,招聘單位給出調查結論:
該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取消其招聘資格。
中國新聞網對此評論,一錘定音:
拒錄虐貓考生合情合理。
合情在于,蘇某某虐貓,表現出如此殘忍面孔,若真從事基層服務崗位,是否能對基層辦事群眾抱有共情,與基層群眾友善溝通,正確處理基層矛盾?可能產生的基層工作風險誰來承擔?
合理在于,蘇某某虐貓不符合《桂林市2025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這一招聘基本條件。
因此,蘇某某屬于咎由自取。
蘇某某虐貓被拒錄事件,給年輕人敲響警鐘,成為前車之鑒,尤其是大學生群體,務必認清現在的自媒體時代特點。
在當今自媒體時代,社會監督和審判法力無邊,就相當于每個人都活在社會的“聚光燈”之下,任何人做錯了事,尤其是犯了眾怒,將會無處可逃,無處藏身,即便躲得了一時,也不可能永遠逃脫社會審判,終究會被發現,會被揪出來。
當然,這種社會監督和審判,對任何人都是這樣,誰也逃脫不了。
所以,還是做個好人吧,舉頭三尺有神明,周圍全是攝像頭,不要心存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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