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消費者權益
劉某、李某等3人被抓
警方正嚴查
一起來看
案件回顧
2025年3月份
贛州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
食藥環大隊接到舉報稱
轄區有人疑似銷售假冒
某品牌保健產品
接到舉報線索后
大隊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摸排
經縝密工作
于7月1日
成功查獲一個銷售假冒
某品牌保健產品的犯罪窩點
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
現已查明
2024年10月份
在未取得商標持有人許可和授權情況下
為牟取非法利益
犯罪嫌疑人劉某
伙同犯罪嫌疑人李某、陳某
在某平臺經營網絡店鋪
售賣某品牌假冒保健產品
通過快遞銷售至各地
涉案金額30余萬元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來源:贛州經開區公安
編輯:張文慧
審核:李功怡
審簽:楊曉斌
總監制:李啟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