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孜州衛生健康委發布《甘孜州執業醫師“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明確自2025年6月18日起,對全州公立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在編在崗執業醫師實行“積分制” 管理。
全文如下
甘孜州執業醫師“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
(試行)
為穩定全州執業醫師人才隊伍,激發執業醫師干事創業活力潛力,積極發揮專業專長,扎根高原,服務群眾,為健康甘孜貢獻更大力量,根據甘孜州教育衛生高質量發展大會及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注冊在全州公立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在編在崗執業醫師,包括臨床、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口腔和公共衛生4個類別。
二、積分規則
執業醫師積分以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積累周期,一個積分周期期滿后,重新開始下一個周期積分。執業醫師在一個積分周期內參加工作或考取執業醫師資格證,按實際注冊時間進行記分,注冊之日起納入積分運用范圍。
三、實施主體
州、縣(市)級醫療衛生機構由本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縣(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實施。
四、記分標準
執業醫師積分采取基礎記分、正向加分、負向減分、年度記零四種方式記分。
(一)基礎記分。從學歷(學位)和絕對海拔兩方面進行記分。
1.學歷(學位)記分:博士研究生記20分,碩士研究生記12分,研究生學歷(無學位證)記10分,本科學士記5分,本科學歷(無學位證)記2分,專科及以下學歷記1分。學歷僅限醫學類專業,以最高學歷計算。
2.以醫師注冊醫療衛生機構駐地絕對海拔為準,海拔4000米以上記5分,海拔3501—4000米記4分,海拔3001—3500米記3分,海拔2501—3000米記2分,海拔2500米及以下記1分。
3.當年被派往高于注冊醫療衛生機構駐地海拔地區工作的執業醫師,根據派駐醫療衛生機構駐地絕對海拔對應積分和具體工作月數按比例進行加分。
(二)正向加分。主要從執業醫師立足崗位、履職盡責、創新作為、現實表現等方面進行正向記分。符合以下情形的可重復記分。
1.完成年度工作任務記10分。
2.較好完成業務指標記分。
臨床、中醫、口腔類醫師:按當年執業醫師工作量(包括門急診人次、出院人數、手術/操作人次、參與診療人次、參與體檢或健康管理人次、內鏡人次、簽發報告數等),每項指標與上年同期持平的記5分;較上年同期增長的,每增長2%記5分。
公共衛生類醫師:承擔的公共衛生項目年度指標與上年同期持平的記5分,較上年同期增長的,每增長2%記5分。
管理類醫師:所在單位或科室年度被評為“優秀”的記10分,所在單位或科室承擔的業務指標較上年同期增長的,每增長2%記5分。
3.參與由衛生健康部門或醫療衛生機構組織的下基層疾病篩查、義診巡診、送醫下鄉、健康宣傳、志愿服務、醫療保障、疾病監測、現場調查、流行病學調查、基層幫教、專項督查、黨建(群團)活動等,每次記2分。
4.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現場處置、重大自然災害和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等,每次記10分。
5.承擔醫療衛生適用技術、新技術應用推廣和重點項目建設,每項記5分。參與醫療衛生適用技術、新技術應用推廣和重點項目建設,每項記3分。
6.所在單位或科室成功創建臨床重點專科或基層特色專科,按國家、省、州、縣級分別記20分、15分、10分、5分。
7.參與醫療衛生機構等級評(復)審、項目評審、資格評(復)審、專項評估驗收等,每項記5分。
8.入選各級人才培養計劃(項目),按國家、省、州、縣級分別記20分、15分、10分、5分。
9.根據衛生健康部門或醫療衛生機構安排,承擔傳幫帶、業務指導、培訓講授、質控管理等任務,記10分。
10.參加各類技能競賽,每次記2分。獲得獎項的,國家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秀獎分別記20分、18分、15分、8分;省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秀獎分別記18分、13分、10分、5分;州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秀獎分別記10分、8分、5分、3分;縣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秀獎分別記8分、5分、3分、2分。
11.承擔的工作任務得到各級衛生健康部門(中醫藥管理局、疾病預防控制局)以及其他行政部門書面表揚的,按國家、省、州、縣級分別記20分、15分、10分、5分;參與的工作任務得到各級衛生健康部門(中醫藥管理局、疾病預防控制局)以及其他行政部門書面表揚的,按國家、省、州、縣級分別記10分、8分、5分、3分。
12.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的記5分,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的記3分,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的,第三年度記10分。年度內被評選為先進典型的,按國家、省、州、縣級分別記10分、8分、5分、3分。
13.科技創新方面。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1項,分別記20分、10分;參與完成本專業國家級、省級、州級科研項目1項,分別記20分、15分、10分;獲得國家、省級、州級科技獎勵1次,分別記20分、15分、10分;在SCI、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中國科技期刊引證報告(核心版)》收錄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分別記20分、10分、5分。
(三)負向減分。主要從執業醫師存在不良執業行為、違反紀律或規章制度等方面,從年度積分中進行倒扣分。符合以下情形的可重復扣分。
1.按照《四川省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2023年版)》,年度內存在不良執業行為的,按照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分數作相應扣分。
2.違反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的,發生1次扣5分。
3.因服務態度差、不履職不作為等被信訪、舉報或投訴的,一經查實,每次扣10分。
4.在工作中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每次扣10分。
5.因執業醫師個人原因,造成工作重大失誤,或對單位、衛健系統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每次扣10分。
(四)年度記零。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的年度積分直接為0分。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有關規定,被行政處罰的。
2.經鑒定確認為重大醫療責任事故的。
3.當年年度醫師定期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
4.當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被處罰的。
五、積分運用
(一)下列情況應給予激勵
1.執業醫師年度積分排名長期位居所在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縣(市)為單位)前10名的,應按不超過10%的比例在年度考核獎二次分配時進行體現,具體比例由所在醫療衛生機構確定;衛生健康部門和所在醫療衛生機構應將其納入骨干醫生、中青年拔尖人才等衛生健康專項人才培養對象,并優先推薦參加評先評優。
2.執業醫師年度積分排名長期位居所在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縣(市)為單位)前列的,在職稱晉升申報推薦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在崗位聘任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聘任;在職務晉升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衛生健康部門和所在醫療衛生機構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派參加各類培訓、進修和頂崗鍛煉。
(二)下列情況應進行處罰
1.除“年度記零”外,執業醫師年度積分0分及以下的,同級衛生健康部門應對其進行約談、教育;所在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其作出單獨政治教育、離崗培訓、業務學習,扣發績效、高海拔執業醫師獎勵金等處理,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2.執業醫師年度積分1至20分的,同級衛生健康部門應對其進行警示談話;所在醫療衛生機構應作出扣減績效、高海拔執業醫師獎勵金等處理,具體扣減額度由所在醫療衛生機構確定;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六、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衛生健康局、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積分制”管理要求,加強宣傳引導,全程跟蹤落實執業醫師“積分制”管理工作。要強化監督檢查,對違規積分堅決予以糾正,確保積分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二)各縣(市)衛生健康局、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可根據實際細化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積分制管理工作可操作見成效。
(三)各縣(市)衛生健康局、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安排專人負責執業醫師積分的審核、統計等工作,建立本縣(市)、本單位執業醫師“積分制”管理臺賬、執業醫師積分年度排行榜,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要將執業醫師積分表和記分佐證材料納入執業醫師個人檔案,進行規范化管理。
(四)各縣(市)衛生健康局、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總結經驗,深入查找不足。在實施過程中,如遇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州衛生健康委。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甘孜州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
來源:甘孜州衛生健康委
制圖:馬儷伲
編輯:楊雪
校對:馬儷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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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毛莉泓
審核:肖宵
監制:譚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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